| 崇明食药监集中宣传"禁食、禁卖"河豚鱼 |
2008年9月24日 11:07 来源: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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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家镇地处崇明县东端,紧靠长江入海口,河豚鱼资源比较丰富,虽然本市明令禁止生产经营食用河豚鱼及其制品,但当地居民仍未完全摒弃“拼死吃河豚”这一陋习。为进一步加强县河豚鱼及其制品等违禁水产品的管理,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期,食药监崇明分局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集中宣传。
一是利用村村通广播的优势,向陈家镇广播站选送了2篇广播稿,每天广播三次,连续广播2个星期。二是在镇集贸市场张贴《关于禁止生产经营河豚鱼及其制品的通告》,同时由市场管理人员对水产品销售摊位和业主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使其认识到销售河豚鱼及其制品的违法性。三是利用科普早市,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并现场解答市民咨询。四是发动乡村医生和村干部,对家庭自办酒席户加大指导与宣传力度,自觉做到不食用河豚鱼。五是利用市局信息平台,对本县管理相对人,特别是餐饮行业业主,群发短信,宣传河豚鱼及制品有毒,不得食用。 经过两个星期的集中宣传,在陈家镇地区营造了“禁食、禁卖”河豚鱼的良好氛围,当地居民对食用河豚鱼的危害性有了更为清醒的认识,进一步巩固了分局上半年开展的河豚鱼专项检查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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