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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公布塑料购物袋产品监督抽查结果
2008年9月9日 11:11
来源: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9月2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塑料购物袋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查结果,共抽查产品46批次,经检验,合格26批次,不合格20批次(其中1批次属质量问题严重),产品总体抽查合格率56.5%,其中实物质量不合格17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为63.0%;标识不合格8批次,标识合格率为82.6%。

  本次抽查的塑料购物袋中,有8批次标识不合格,标识合格率为82.6%。8批次标识不合格产品中有3批次为实物质量合格,但因标识上未标注环保声明、安全声明和警告语不全而综合判定为不合格。另有5批次产品因未标注承重重量、规格型号标注格式不规范或未标注规格的单位,而判定为单项结论不合格。

  在实物质量方面,不合格项目分布如下:13批次产品的厚度偏差不合格,12批次产品落镖冲击试验不合格,5批次产品提吊试验不合格,2批次产品印刷剥离率不合格,1批次产品长度偏差不合格。落镖冲击和提吊试验不合格,说明购物袋在内装到标称重量时很容易破裂。13批次产品的厚度偏差不合格主要是塑料购物袋厚度虽然达到0.025mm,但厚度偏差不合格。造成这个项目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企业片面关注国家强制性标准GB 21660-2008《塑料购物袋的环保、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厚度下限,为达到厚度要求而盲目增加厚度,致使厚度极限偏差和平均偏差达不到标准要求。生产企业的做法既增加了自己的生产成本,又与节能环保的理念背道而驰。这些企业表示,今后要调整工艺配方,加强生产过程的控制,提高产品质量。

  针对本次产品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市质量技监局已要求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对有关企业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广大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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