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市工商部门对流通领域的洗衣(脱水)机开展了质量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主要存在六个方面问题。
一是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主要表现为电源线的强度和截面积不符合标准要求。为了保证产品使用安全,标准规定质量超过3公斤的电器具,应使用普通聚氯乙烯护套线,而此次有5个批次的不合格商品使用的是轻型聚氯乙烯护套线,造成电源线的强度不够。电源线的强度不够,器具在使用时,电源线容易拉断,导致触电。电源线的截面积太小,则会造成电源线发热,易引起火灾。
二是发热项目不合格。主要表现为小马达拖大机身。由于产品所采用的电动机(马达)动力不够,3个批次的不合格商品在试验过程中都存在温升过高现象,超过国家标准,此类不合格产品长期使用,易引发马达烧毁事故。
三是结构不合格。标准规定,洗衣机、脱水机面板上的旋钮应能承受30N拉力试验而不脱落,而这次监测的不合格商品,其旋钮孔与轴配合松动稍稍一拉(不到15N)就落下,由于旋钮有二个安装定位,用户重新装上可能引起洗衣机误动作,甚至会伤及人手。一旦消费者在使用时发生误操作,很容易引发危险。
四是噪声不合格。为倡导环保,国家标准将噪声这一指标列为强制性标指标,而监测中仍有3个批次的脱水机噪声指标超过了国家标准的规定值。
五是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不合格。主要表现为用户不借助工具就可打开后盖,人手有可能触及到机内带电部件,易产生触电事故。
六是接地措施不合格。主要反映在接地线缺少锁紧装置。接地措施是I类电器洗衣机(常见的三眼插头)最后安全保护措施,其作用是使洗衣机的外壳及可触及部件带电通过接地导线流入大地,从而保护人身的使用安全。而接地缺少锁紧装置会造成接地不可靠、接地失效,丧失安全保护作用。
另外,在监测中还发现商品的明示担保与实际不符。主要表现为脱水容量与铭牌标识不相符,如有的厂家生产的脱水机脱衣容量明明只有5.0kg,却在铭牌上标明脱衣容量6.0k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