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是当前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和任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委在全局系统组织开展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学习、大讨论,统一思想认识,努力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
结合党的十七大、市委九届三次全会以及市委组织部部长会议精神的学习,结合我局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要求和近几年组织部门工作经验和体会,我们感到:必须树立“责任、创新、超越”意识,在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中,以提高领导“科学发展”和“和谐发展”能力、提高在推进上海“四个率先”中发挥质监部门贡献率和有效性的能力两方面下功夫,把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把各级领导干部培养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让群众满意,让党放心的好干部。可以说,这是上海市质监系统加强党的建设、做好组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点。
联系市质监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实际,我们感到组织部门要全力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努力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第一,要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核心,进一步抓好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建领导责任制,切实增强局属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领导抓基层党建的意识,牢固树立“党委书记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
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和衡量党建工作,主要考核党建工作实效,注重考核干部群众对党建工作的公认度和满意度,并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要切实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把党务岗位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岗位,借鉴提任上一级岗位一般应具有党务和行政两个方面的工作经历的经验,从体制上保证有人做事。
第二,进一步完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注重日常动态考核与抓好定期考核工作,提高识人用人的准确性。
组织部门要着眼于正确识别和使用干部,为局党委班子提供科学依据,努力完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要按照中组部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着力解决好“考什么”、“怎么考”、“谁来考”的问题,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在考核标准上要更加科学合理体现综合评价,特别要针对岗位特点和需要进一步细化标准,突出专业素养和相应的岗位工作经历。考核评价标准力求既能反映显绩,又能反映潜绩;既看个人的作用,又看集体的作用;既看主观努力,又看客观条件。
二是考核程序上要做到民主公开,体现客观公正。变单一的组织考察为组织考察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客观准确地了解干部在群众中的公认度。
三是在具体操作上要加强分类,体现岗位特点。要通过完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既选准一个人,也了解一批人,让真正优秀的人才能够脱颖而出;既用好一个干部,也配强一个班子,使班子内部能够同向互补、增强整体合力。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不仅体现在工作结果上,而且反映在工作过程中。提高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用科学发展观的理念看问题、作分析。通过访谈、谈心、实地考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全面地掌握干部的情况,充分发挥日常考核的基础性作用。抓好定期考核,关键是要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正确看待自我、认识自我、评价自我,同时,正确对待组织对自己的评价。
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的水平,要在坚持以往行之有效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探索和完善,把综合考核、日常考核、定期考核三类考核结果综合起来加以分析,既看领导干部的自我评价,又看综合考核的结果,再看组织部门日常考核的情况,相互比较、相互印证,从而达到考真、考准、考好的目的。把考核结果供局党委对干部的奖惩、升降、去留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在干部队伍建设上的导向作用。
第三,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是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基础,是保证技监事业后继有人的战略性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目前,从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处级后备干部队伍实际看,有“两个准备不足”,一是可做“一把手”的优秀干部准备不足,女同志、党外干部更少;二是比较成熟、能担重任、懂专业、会管理、政治素养强40岁以下的干部储备不够。“宰相必起于州郡,猛将必发于卒伍”,在基层一线,直接面对群众,直接面对各种矛盾和问题,各项工作都要亲历亲为,在艰苦环境中,踏踏实实做一做基层工作,有过一定基层经历,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相对比较全面的青年俊才,尚有待进一步的培养选拔。“金无足金,人无完人“,对青年干部要看主流、潜能,要对基层一线的年轻干部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关心,多方创造条件,为他们施展才华、干事创业提供帮助和支持。在选拔干部等工作中适当向基层一线后备干部倾斜,注重选拔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担任各级领导职务,使基层一线真正成为培养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的主阵地。
我们坚持用好的制度和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树立和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旗帜鲜明地鼓励开拓、支持实干。提高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的质量,把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真正落实好。杜绝执行程序不严格、不规范、不认真的现象,注重履行程序科学性和真实性的不断改进,要坚持“三真”:即在形式上体现真民主、在对象上做到真了解、在方法上鼓励讲真话。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确保群众公认原则得到体现。让群众了解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规定,让群众知道民主推荐干部是自己的应有权利,了解民主推荐的程序和要求,积极参与推荐活动,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把组织部门的工作置于群众的视野之中,使群众能够了解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真正实现群众监督、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等的有机结合。保证党委选拔任命的干部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公众的信任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