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科学监管营造和谐执法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体会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要求、体现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意愿的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
胡锦涛总书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报告一发行,稽查大队党支部立即组织全体同志认真学习。同志们在学习过程中,针对胡锦涛总书记在报告中提出的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等重要论述展开了热烈讨论。
同志们一致认为,党的十七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向党内外、国内外郑重宣示了在改革发展关键阶段,我们党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继续前进。党的十七大和党的十七届一中全会的胜利召开,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进步指明了前进方向,为我们党继续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奠定了重要的思想政治基础,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是当代中国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之后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再一次重要的崭新的诠释,它是一个全新的开放性的理论体系,该理论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从全新的角度对马克思主义的运动观进行了阐述,是对这一理论在人类社会领域发挥作用的高度科学的概括和总结。
十七大报告体现了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作为药监稽查部门必须深刻领会并认真贯彻这一重要理念,对于我们理顺监管思路,圆满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光荣职责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稽查大队担负着保护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的神圣职责,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身处中国改革开放最前沿的大上海的药监战线,我们既感到无比的光荣和自豪,又感到肩负职责的重大。在市委市府的英明决策下,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稽查大队的全体同志以“维护药械安全有效”这一基本执法理念为抓手,妥善处理了一大批有影响力的案件,为维护上海人民的用药用械安全作出了自己的贡献,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有些被处罚的当事人不仅自觉自愿地履行了处罚决定,还给大队送来了锦旗,对于办案人员实事求是的执法行为给予了高度评价。这些成绩的取得,既离不开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兄弟执法部门的热心参与,更与稽查大队全体干部在执法过程中始终坚持 “和谐监管”有关。
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管过程中,稽查大队始终坚持以下两个工作方针:
第一,始终坚持把“维护人民用药用械安全”作为工作的第一指导理念。人民是我们国家的主人,又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更是推动整个社会发展的巨大动力。人吃五谷杂粮,难免要生病。药品、医疗器械作为治疗疾病的第一武器,在诊疗中总是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一旦药械监管出现疏漏,轻则出现群众伤亡,重则产生社会动荡。因此,无论何时,无论何地,人民的用药用械安全始终是各级领导关心的重中之重。“齐二药”、“欣弗”事件中党和国家领导人那些关切的话语、严厉的批示无不凸显着对于人民的关怀和眷恋。我们作为法定的保证药械安全的监管部门更是责无旁贷。
第二,始终坚持平衡社会公众、企业利益和政府形象三者之间的关系,妥善化解三者之间存在的矛盾和分歧。人民群众要求的是药械质量安全可靠,企业作为市场主体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而政府作为社会运行的调控者一方面希望维持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一方面又希望能够推动整个社会进一步向前发展。三者的利益诉求有交叉、有重合、也有矛盾。作为监管部门来说,我们应当有的放矢地针对所有可能影响药械质量的关键环节加强监管,并争取做到各方面全覆盖。而对于通过市场自身调节就足以解决的一些问题和环节,监管部门应该退居幕后,让市场规律这只无形之手充分发挥它的作用,监管部门只在必要时才进行干预。这样做,才能够既能节省行政资源,又提高监管效能,妥善解决三者利益诉求方面存在的矛盾和分歧,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
稽查大队曾在进行日常监督抽样时,发现本市某企业生产的中药饮片存在质量问题,并立刻进行立案调查。但该企业在调查过程中对不合格报告提出了申诉,认为检验报告所依据的《上海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1994年版)已经过时,不符合目前上海市场上的实际生产状况。但检验机构不同意企业的申诉意见,认为自己的检测标准和检测结果都是符合客观实际的。
面对这种局面,稽查大队领导展开了仔细认真的调查研究,首先,组织人员认真分析了检验报告判定该批中药饮片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发现主要原因是没有去心,其次,委托中药行业协会对本市流通的该品种的生产情况特别对于该品种是否应该去心进行调查,得知2005版中国药典中未对该品种的原药材去除木心作出规定,与此同时,还向局药品注册处咨询了《上海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1994年版)中对于该品种炮制的相关规定的具体理解问题,建议对因为炮制规范的不完善而导致的不合格不予处罚。
在本次事件的处理过程中,稽查大队没有简单的就事论事,一罚了之,而是充分运用了我党长期推崇的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法,对药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进行了全方位的了解和分析,在明确了该产品不去除木心不会对药品质量产生影响的前提下,未对企业实施处罚。这一做法兼顾了生产企业、用药人群以及行政机关三者的利益,将宝贵的行政资源使用在了三者利益的结合点上,充分体现了“和谐监管”的执法理念和成熟的监管技巧。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尽管药品监管的道路上并不都是坦途,但我们坚信,只要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的中央领导集体的英明领导下牢记“和谐监管”的思想,心中始终挂念着人民群众,奋力前行,就一定能够到达胜利的彼岸。套用马克思的一句名言,那就是:“在和谐监管的大道上,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只有不畏艰险勇于攀登的人才能最后达到光辉的顶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