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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十七大文件 促进上海商学院法政学院发展——上海商学院法政学院院长刘建民
2007年11月16日 12:21
来源:上海商学院  作者:上海商学院法政学院院长、教授刘建民  

    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五项新要求:要增强发展协调性,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文化建设,明显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

    上述五项新要求的实施,均需要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法治秩序作保障。其中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强文化建设、加快发展社会事业等三项新要求,与法政学院承担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和法学、社会工作、公共管理、公共关系等专业的学科建设直接相关,为法政学院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课题和发展空间。法政学院的全体教职员工应当认真学习十七大文件,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结合法政学院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师科研项目和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学生实践与创新项目建设,思考筹划法政学院新的发展规划。

    就民主法制建设而言,十七大报告有一新的提法,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的联系。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关于法治建设,十七大报告的提法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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