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常委会2005年工作计划的总体安排,坚持贴近常委会中心工作、贴近代表履职要求、贴近市民法治需求的培训理念,进一步“夯实基点,形成特点,创出亮点”,提高人大培训工作的质量。
二、培训内容
(一)面向常委会的培训项目
1、举办中心组相关学习讲座。围绕中央关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要求,由研究室负责,培训工作委员会配合。
2、举办常委会会前法制讲座。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计划,由培训工作委员会配合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
3、组织面向执法部门负责人的法规培训。根据常委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由培训工作委员会牵头,会同相关的人大专门委员会和政府委、办、局共同组织实施。
4、安排“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上海人大工作实践”的理论学习。由培训工作委员会和研究室分别牵头,通过继续与有关方面的合作,在市委党校部分主体学习班、部分区县的干部学习班上进行。
(二)面向人大代表的培训项目
1、继续举办两期基层市人大代表轮训班。按照人大培训大纲中确定的人大代表“应知应会”要求,举办第三、第四期人大代表轮训班,以履职能力、预算监督和司法监督等为专题,组织代表学习、交流和实地考察。
2、举办人大监督专题培训班。结合常委会今年的重点监督项目,由培训工作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共同组织相关的人大代表参加。
3、办好《改革与市情》报告会。
(三)面向人大机关干部的培训项目
1、抓好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把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员先进性教育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之一。由机关党委负责。
2、举办人大机关干部业务学习培训班。按照提高机关干部业务素养的要求,将“人事任免与代表工作”、“人大立法工作”和“人大文秘与会务”等专题为主要的培训内容,采取授课与案例互动相结合的方式,开设三期市、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级以下干部培训班。举办两期机关干部出国培训班。由办公厅负责,培训工作委员会配合。
(四)面向区县人大和广大市民的培训项目
1、组织部分高中生参观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按照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要求和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在部分青少年学生中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教育,增强他们的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由研究室负责,培训工作委员会、办公厅配合。
2、举办“市民与法——解读上海市地方性法规”系列讲座。继续与上海图书馆联合,对本市新制定、修订的地方性法规,面向市民进行解读。今年主要选择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开设讲座。由培训工作委员会及研究室共同负责。
3、举办区县人大干部培训班。利用全国人大北戴河培训基地,组织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和区县人大信访工作干部、乡镇人大主席和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员举办专题培训班。对区县人大常委会举办的区县人大代表培训班在教学策划、师资配备、场所安排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由培训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共同负责。
三、其他相关工作
培训工作委员会要按照常委会的培训工作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培训实效,发挥“整合机制、竞争机制和辐射机制”的作用。吸取国内外一些专业培训机构的现代培训理念,增加相互间的交流,促进人大培训工作水平的提高。
1、加强同全国人大培训中心以及兄弟省市人大培训机构的联系。积极探索在各自的培训基地之间建立协作伙伴关系。学习外省市人大培训工作经验,选择适当时机与部分省市人大常委会磋商召开人大培训工作研讨会。
2、修订培训大纲。根据人大培训工作的实践经验,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完善教学内容。
3、汇编系列讲义。邀请机关内外的专家、学者组成人大培训讲义审读小组,将近年来开展培训过程中形成的讲稿形成系列讲义。同时将培训工作委员会与上海图书馆联合举办的“市民与法——解读上海市地方性法规”的讲稿也汇编成册。
4、配合做好代表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代表工作的要求,高度重视代表对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将培训工作作为代表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4、加强师资建设。进一步发掘人大培训工作的教学资源,充分发挥常委会咨询专家和人大代表中专家的师资作用,把专职教师与兼职师资结合起来。
5、开展课题研究。针对人大培训工作的特点,结合该项工作的实践经验,完成常委会下达的课题研究任务,并拓展新的研究项目。
200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