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今年3月1日起实行的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4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修改后《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做好本市的宗教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和市委统战部于5月12日和14日联合举办了上海市宗教法规培训班。来自本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委统战部、人大、政府和社会相关部门的宗教工作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也参加了培训班。
本次培训由法规讲解和学术报告两部分组成。5月1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培生出席培训班,并作了动员讲话。他指出,宗教法制建设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修改后的《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正确把握和深刻领会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保障公民信仰自由,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定团结的局面。
市人大侨民宗委副主任委员王耀羲对《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的修改情况作了辅导报告。他从本次修改条例的必要性、修改的原则、特点以及过程等5个方面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学员对本市宗教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上海市地方宗教条例的制订情况,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下午,国家宗教局副局长王作安给学员们作了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专题培训。他从立法背景、立法宗旨和条例修改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学习辅导。通过丰富的实例、严谨的分析,使参加培训的学员对近年来我国的宗教形势和国家制定的宗教条例,有了比较深刻的了解。培训班由市人大侨民宗委主任委员李明轩主持。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委主任周富长也就贯彻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作了工作部署。
该学习班在5月14日上午进行了第二部分的培训。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所长郝时远作了“世界民族宗教的动态与发展趋势”的专题报告。他以详尽的历史资料和丰富的宗教工作理论,向学员们展示了世界民族宗教的现状和动态。他所指出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国际性和重要性,给出席培训的同志留下了很深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