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聚氰胺事件爆发后,食品药品安全已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究竟如何保证公众的用药安全?
日前,2008药品安全与公共政策国际研讨会在紫金山大酒店召开。会上,与会专家一致表示,在药品安全监管上,政府应改变对企业的监管方法,完善上市后药品的监管体系。
曾多次参与国务院卫生医药立法的中国药学会医药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宋瑞霖认为,国家停止实行食品类生产企业的国家免检制度是一个痛定思痛后的正确决定。因为生产毒奶粉的企业中就有部分都是3年免检单位,“也就是说3年内可免于各级政府的质量检验,处于这样的无人监管之下,是件很可怕的事”。而在药品安全与政府责任这双重关系上,宋瑞霖觉得,政府不应长期处于对企业的常态监管,毕竟产品不是监督出来而是生产出来的,政府是市场的“守夜人”,最重要的还是企业能把自己的产品做好。
此外,他还认为中国药品企业实施的GMP制度缺少不可行性分析。宋瑞霖说,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督促下,中国药品企业普遍实施了GMP制度,这是非常好的制度,不仅极大地提高了药品生产的规范性,保证了药品的质量,从而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而且实现了我国制药企业的产业重组,加强了我国制药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但是,GMP制度对中国医药产业也同时造成了一些不利影响:药厂整体投入加大,企业设备的闲置率达60%,现金流和资金链发生困难。“进行不可行性分析,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一项公共政策可能带来的负面效果。”
本次会议历时2天,主要涉及上市后药品安全体系的建立、上市后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药害事件的救济与补偿等内容,以进一步提高药品上市后的监管水平,推进我国药品安全监管技术和法规体系的健全和发展。本次大会由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研究中心和美国盛德律师事务所主办,上海市浦东新区生物产业行业协会承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