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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
2008年12月30日 11:11

——通过提请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材料

  2008年12月26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梅主持召开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浦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的决议、浦东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改稿)、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列席和邀请人员名单,会议审议通过了提请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材料。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事项和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书面报告了关于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督办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浦东新区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编制情况的说明、关于浦东新区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09年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说明和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计划、预算的初审报告,审议了区人民政府旧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书面报告了关于新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卫华、彭戌兰、岳勇、吴大器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万大宁、严旭、陆月星,区人民法院院长丁寿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乃保,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各工委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区人民政府有关委办局主要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和各街道代表工作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还邀请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若干市民旁听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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