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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近监督的距离 实现最大化支持
2007年6月22日 16:29

——黄浦区人民法院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   

  黄浦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大联络工作要求,统一思想和行动,注重提高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拓展监督途径,提供监督便利,切实做好人大代表的联系工作,开辟联络“绿色通道”,变被动联络为主动联络、变单一联络为多样联络、变局部联络为整体联络,组织开展行之有效的活动,加强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联系、理解与沟通,扩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层面和效果,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公正司法水平,切实履行好人民赋予的审判权力,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具体做好四项工作:  

  关键句之一:让我们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

  为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黄浦区人民法院以贯彻落实监督法为契机,认真组织全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传达学习监督法,要求全院干警从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高度,深入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统一思想与行动,不断增强对人大和人大代表负责的责任意识,为监督法的实施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在通过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法院注意不断完善人大联络工作的组织建设,将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情况,纳入各部门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切实做到按照责任制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切实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

  黄浦区人民法院建立人大代表联络室,专门制定《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指导思想、工作内容和具体措施,要求院人大代表联络室作为开展与人大代表联系的职能部门,精心组织,密切保持与人大机关、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主动征求意见,不断完善做好人大联络工作的新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抓好工作落实。要求该室保持与人大机关、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定期主动走访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他们对做好代表联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句之二:让我们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

  根据监督法的有关精神,黄浦区人民法院严格执行向人大汇报工作制度,及时将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等阶段性的重点工作、重要部署和重大事项情况及时形成专题报告,口头或书面向人大汇报,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对于人大工作的检查,法院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配合,认真准备和提供全面、准确的材料,以便于通过人大监督及时发现法院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时制订整改措施。此外,每年区人代会期间审议两院报告时,法院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深入各代表团,列席旁听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报告的审议,当面听取意见和建议,认真解答代表提问。法院领导没有把列席人代会看成简单的“走过场”,而是作为一次听取代表意见、建议难得的机遇,大家一致认为,这既是学习的过程也是争取支持的机会。

  黄浦区人民法院每半年召开一次人大代表团团长座谈会。法院领导一年两次向各人大代表团团长通报法院近期的整体工作情况,以及审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该做法得到了代表团团长们的充分肯定。落实好代表联系点制度,与人大代表建立畅通、长效的日常沟通渠道,及时向代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听取代表意见,改进和推动法院工作。同时法院编写监督员与陪审员专刊,将法院一段时期的各项工作,通过每季度编发专刊的形式发至部分人大代表,以及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使他们及时掌握法院工作动态,便于对法院的监督。  

  关键句之三:让我们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针对性

  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黄浦区人民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进行视察、检查和评议,重点推行邀请人大代表旁听重大案件审理和现场监督执行制度,认真听取和收集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增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去年一年内,法院共邀请一百余人次人大代表旁听了10件案件的庭审,其中包括全市首例企业负责人不服安全生产监管处罚行政案件。在庭审结束后法院及时组织代表座谈,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代表们还建议法院将一些典型案例制作成教育片在全区相关企业和部门播放,开展有关的教育活动。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去年,法院共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法院集中执行活动7次,组织代表们观看集中执行工作情况录像片,向他们汇报了执行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介绍下一步拓展执行工作新机制设想,使人大代表对我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有了更深入、更全面的了解,代表们认为,通过参与案件执行,真切地感受到了法院执行难,代表们对法官为维护当事人权益、千方百计寻找可执行线索付出的努力予以充分肯定。  

  关键句之四:让我们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实效性

  黄浦区人民法院十分注重加强队伍建设,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院长接待日活动,重点接待反映审判作风和办案不公的当事人。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接待当事人活动,既可以发现审判工作、队伍建设中的问题,又了解法院在贯彻执行审务公开的工作情况,对于法院改进工作,促进队伍建设起到很好的作用。同时,进一步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法院还能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对人大领导批示、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及来信来访提出的事项,实行院长亲自过问、专人负责落实、限期保质办结的督办制度,由专门机构对口管理,专人负责领导批件、代表意见的登记、分流、督办和反馈工作。同时要求具体承办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高院“代表关注案件办理实施细则”,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予以落实,本着对法律负责、对人大代表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查明情况,正确规范地撰写情况报告,及时主动地上门与代表沟通,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去年以来法院共收到市人大转办信访件10件、区人大转办信访件55件,绝大多数已办结,代表们均十分满意,认为法院通过加强信访工作责任制,办理信访的效率和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   

 来源:黄浦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周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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