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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向区人大沟通情况 双方商定建立三项工作制度
2008年7月21日 13:56

  7月17日上午,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许伟基率班子成员到区人大常委会汇报近期法院有关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施兴忠、副主任彭维新参加了会议。会上,许伟基通报了7月上旬市高院召开的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及区法院贯彻意见。彭维新副主任提出四点意见:区法院工作一要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二要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三要继续推动审判工作的规范、公正、高效;四要加强安全管理,落实相关措施。

  施兴忠书记对区法院积极主动地向人大通报工作表示充分肯定。他认为,区法院对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的精神和新的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及时反应,提出的各项措施扎实有力,区人大将把这些要求列入监督工作范围,支持法院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施兴忠强调,人大与法院职能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都是在区委领导下,为保证黄浦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切实履行好自身的职责,人大将继续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与区法院加强联系,促进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并建议区人大和法院建立三项工作制度:1、定期走访制度。每年年初听取区法院全年工作安排,年中听取半年度工作情况汇报;2、信息沟通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及时沟通情况和重要信息,加强相互交流;3、法律宣讲制度。请法院的有关人员为人大同志对新颁布或与人大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法律法规进行宣讲和辅导。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人事代表工委、办公室、研究室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来源:黄浦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罗慧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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