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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书面意见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形式。但是由于部分承办部门在办理过程中重形式轻实效、重态度轻结果,致使有些书面意见“年年提、年年办、年年老样子”,这不仅造成了一些民生问题久拖不决,也大大地挫伤了代表的履职积极性。为此,黄浦区人大常委会在今年年初确定工作重点时,就把“加强对代表书面意见的督办力度,着力提高书面意见的解决率”作为常委会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渠道地加强督办力度。
渠道一:主任会议重点督办。为了突出督办重点,常委会建立了主任会议督办制度。对于书面意见中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多年来基层反映较集中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选择其中一至两件作为主任会议的督办件,进行重点跟踪和督办。同时,将主任会议督办工作与常委会的重点工作相结合,提高督办成效。如今年确定了“小区评比不应过多、过繁”的书面意见作为主任会议督办件,而同时“加强本区居委会建设情况”又是今年常委会的专题审议议题,常委会将这两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相互带动,推动调研更深入、情况更明了、方案更可行、措施更有力。
渠道二:工委会联手督办。为了形成督办合力,主管书面意见的人事代表工委与相关工委会联手,在督办过程中,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听取主办部门汇报与组织代表实地查看办理情况相结合、主办部门提出初步办理意见与邀请代表完善办理方案相结合,通过充分沟通、共同探讨、合力推进,使部分书面意见的办理情况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渠道三:相关代表组参与督办。为了推动办理工作,部分代表组将闭会期间开展活动和积极参与书面意见督办相结合。如针对今年由区建设交通委主办或会办的书面意见较为集中(约占书面意见总量的四分之一)的状况,区人大城建代表组将此作为闭会期间代表组活动的内容之一,组织部分代表听取区建设交通委书面意见办理情况的专题汇报,特别是对于主管部门认为难以解决或者无法解决的书面意见。代表们利用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出谋划策,共同商讨解决方案,推动书面意见能够合理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