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走访区法制办,就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我区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沟通。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中规定:“市县政府每年要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根据上述规定,区政府将于11月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相关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