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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检查本区贯彻《上海市绿化条例》情况
绿化建设是否依法规划?毁绿行为是否依法处罚?影响居民通风采光的树木是否依法处理?等等,这些问题是反映我区贯彻执行《上海市绿化条例》情况的具体体现,倍受人大代表关注,也是今年我区人大常委会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之一。
9月12日下午,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区绿化局关于我区贯彻执行《上海市绿化条例》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充分肯定了绿化局近年来的工作,同时建议:一是按照《上海市绿化条例》要求,抓紧制定完成本区绿化建设总体规划,不断规范全区绿化建设和管理;二是结合本区特点,如老洋房多、景观树成规模等,突出特色绿化建设,形成具有徐汇独特风格的绿化环境;三是进一步完善绿化管理机制,加强绿化局、房地局和城管大队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推进绿化执法体系逐步向行政综合执法转变;四是进一步加强依法管理力度。依据《条例》,对绿化建设、管理都要建立制度。如新建商品房小区绿化建设,绿化局应在规划、土地准备、绿化树木的配置和最后验收等方面全程监督;五是增强绿化资金投入,特别是绿化养护经费。目前绿化养护经费10多年没变,造成许多居住区绿化管理水平低下,问题较多;六是进一步提高群众性绿化管理参与率。要在现有区、街道(镇)两级绿化管理的基础上,调动群众参与绿化管理的积极性,特别是在公园和居住区绿化管理中,组建护绿志愿者队伍,形成社区管理、专业管理和护绿志愿者“三位一体”的格局,共同做好绿化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