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2008年5月12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这是国务院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后,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而作出的一项重大举措。按照该决定,市县政府每年要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10月21日上午的徐汇区人大常委会第64次主任本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任琦青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汇报。
与会人员认为,近年来,区政府注重将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行政行为,深化行政监督和行政责任追究,切实提高了我区行政机关和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随着依法行政工作的不断推进,政府管理理念逐步从权力政府向法治政府转变,政府管理权限逐步从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管理方式逐步从传统的政府决定向民主、依法决策转变,管理手段逐步从单一的行政制约向法治管理转变。
与会人员围绕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如下意见和建议:
1、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今后区政府凡出台影响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意见、规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都要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2、依法行政工作要注意抓主体,加大法制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提高行政行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抓体制,不断完善机构设置和相关的工作机制、工作制度,清晰界定行政部门的权利义务,防止行政不到位、错位、缺位,杜绝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
3、完善行政考核体系,强化责任追究,加大监督力度。要进一步加强探索研究,建立健全行政诉讼败诉原因分析和情况通报、新闻发布等制度,对行政执法过错进行责任追究,从以往注重量的考核逐步转为对依法行政效能的考核,并将行政奖惩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