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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金山区人大代表俞欢华
我是亭林镇一名普通的小学教师,没有从政的经验,由于选区选民和领导的信任,于2003年3月当选为金山区第三届人大代表,2006年12月,又被选为金山区第四届人大代表。当选至今已有五个多年头,在这段时间里,我深感自己责任重大,责任来自于党的要求、人民的期待,更来自于自己当好一名人大代表的使命感。通过参加市、区、镇组织的各种学习、座谈、考察等人大活动,我对人大代表履职从一知半解到慢慢了解,从一片茫然到逐渐熟悉,进一步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到人大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好人大代表的迫切性。
“人大代表”不是头上的光环,而是本职工作之外的又一份重要工作,要为选民做好代言人,为老百姓办好实事,为地区发展建言献策。为此,我将压力化为动力,注重各类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参加各项活动,行使权利义务,保持与选民联系,履行代表职责。
一、注重学习,增强代表意识
作为人大代表,理应与时俱进。加强学习,既是提高自身素质的需要,又是履行好代表职责的要求。为此,在当选之初,我就认真阅读了《人大代表工作手册》,对常用的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学习,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知识、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作了全面的了解。这些学习,为我做好代表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几年来,我还积极参加区、镇人大组织的各类学习,学习书本上的法律条文,也学习身边优秀代表的典型事例。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活动,我的法律知识增长了,代表意识增强了,更明白了“什么样的代表才是人民最需要的”。
二、努力工作,履行代表职责
发挥好代表的作用、履行好代表的职责,就是要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近几年来,我一直把联系选民、了解民情作为履行职责的一项重要内容,主动听取和征求选民的意见,了解群众的愿望,为正确行使好职权,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了解民情方面,我是一名普通的教育工作者,每天与群众在一起,因而经常通过交谈工作、交流生活的方式了解大家的想法。如,小区里没有路灯,不利于居民夜行,也存在安全隐患,亟需安装路灯;希望政府部门呼吁共同关心孩子的成长;为了学校的均衡发展,呼吁政府倾斜对教育的财政投入等等。每季度,至少一次与镇人大指定的选民代表进行联系,通过他们来了解群众的想法和呼声。在每次区人代会召开之前,我会走访一些单位,与选民或选民代表进行联系。
在反映民意方面,每年的区人代会期间,我认真分析与筛选会前了解的情况,提炼为书面意见,提交给区人大常委会。迄今为止,我已提出九件书面意见,有“教职工购房补贴的建议”、“教职工每年一次体格检查”、“适当降低养老院的水、电、煤、闭路电视等收费标准”、“关于提高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共享费的建议”等,这些合理化建议得到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有的已经解决,如教师得到了两年一次的体检。有的虽还未解决,但已引起政府的重视。随着金山经济的发展,我想,这些问题会逐步解决的。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中不属于区级层面解决的,我就反映给亭林镇的有关部门,经过多方沟通、协商,这些问题也得到了比较满意的解决。
三、积极参加活动,行使权利义务
自当选区人大代表以来,我自始至终地参加好每一次会议和每一项活动。人代会期间,我认真听取并审议“一府两院”的各项报告和决议。会后,将人代会的宣传资料传给单位领导,将人代会的精神向周围的群众作广泛宣传。此外,我也积极参加区人大亭林代表组组织的各项学习和考察活动,了解本地区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情况。
人民代表人民选,我当代表为人民。“做一名人民满意的代表”是我追求的目标。今后,我会加倍努力,强化代表意识,忠实于代表职责,提高自身素养,增强履职能力,为老百姓多办事,办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