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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人大亭林代表组代表韩金南同志履职体会
作为一名区人大代表,我充分认识到,人大代表不仅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份责任和义务。要使自已成为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首先在思想上要有履行好代表职责的意识,这是当好人大代表的关键;同时要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这是当好人大代表的保障。作为金山区第三、四届人大代表,六年来,我始终不忘选区人民的嘱托和期望,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广泛听取群众呼声,积极反映群众心声,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责、反映群众意见的重要渠道。2007年7月,我提交了一份关于320国道(亭枫公路)与车亭公路、亭大公路、亭卫公路交叉路口(东新村红扬村交界)地段安装路灯的建议。
320国道从枫泾到亭卫公路口已安装路灯,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的出行,但美中不足的是,320国道与亭卫公路交叉路口西段,还有200米左右的路段没有安装路灯。320国道与亭大公路、亭卫公路、车亭公路四条公路汇集的交叉口,车流量、人流量都很大,由于此处没有安装路灯,夜晚车辆行驶与行人行走都很不方便,容易造成险情,引发交通事故。群众强烈要求四叉路口安装路灯,即在交叉路口南段50米和西段200米安装路灯,以方便群众的生产生活,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我在无路灯路段察看来往车辆和行人的实际情况,从晚上6点到9点,对月色暗、亮的情况下车辆灯光对行人、自行车、轻便摩托车与电瓶车的影响进行了观察,并对存在的隐患进行了分析。最终认为,四叉路口面积大,且没有路灯,夜间通过很危险,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为此,我向区人大提出了安装路灯的书面意见。
2007年9月18日下午,区发改委交通办相关人员前来与我沟通,说明区政府2007年度实事项目较多,预算资金紧张,面临种种困难,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逐步解决。当时我坚持,四叉路口西段200米、南段50米,按50米一盏路灯道路两边都安装来预算,10盏路灯也就解决问题了,费用在三四十万元左右。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以一颗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的责任心来对待。于是,我决定进一步争取,并态度明确地提出我的想法,要求此事尽量解决,暂时不能解决要有计划解决的时间节点。后来区发改委领导于2007年10月19日亲自前来与我见面并作答复,为了保障行人和过往车辆的安全,计划在2008年安排资金安装路灯。得到这一答复,我才表示满意。在2008年4月,我又向区发改委联系人去电询问计划是否已落实到位,何时开工等等,督促他们尽快落实好我才放心。
2007年,我在听取选民意见时了解到,A30、A5高速建成后通车近一年,由于没有亭林地区的路牌标记,来亭林办事和联系业务的开发商和客户常走错路,既耽误时间又影响工作。为此,我根据群众反映的情况作了深入调查,首先向城建部门咨询实际情况,后专程到A30、A5路段实地进行察看。从A30亭卫公路收费站入口到叶榭收费站,整个路程无亭林标牌标记,其它地区如新农方向、金山卫方向、金山工业区方向都有标牌标记,唯独没有亭林地段路名和地区名。为此,我提出了A30、A5高速路段增设亭林路标的建议。在今年3月20日上午,区建委有关部门领导约我一起到镇城建办和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共同商讨此事。对A30、A5高速路段没有亭林标牌的说法是市高速路牌标记有明细规定,市中心主干道和郊区主干道的路牌名称及地名制不同,也有明确规定。对金山工业区的路牌,区委区府是采取变通方式增设的。如果以区府和镇政府向市道路建设管理部门提出增设,按明确规定是不可以的,但是根据内部方案,采用金山工业区的方式,由区建委有关领导负责请市交通管理有关部门来亭林进行协调,设法增设亭林路牌标记。目前已有初步解决方案,由市、区、镇三方协调,增设亭林路牌路标。
今后,我还将继续不遗余力地履行一名人大代表应尽的职责,始终不忘选区人民的嘱托,积极参政、议政、督政,为地区的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自己力所能及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