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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听取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情况汇报
2008年10月27日 15:18
  10月20日下午,金山区人大常委会举行第52次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富茂主持会议,副主任顾大同、庄璇娟,办公室主任薛晓虹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房屋土地管理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土地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实施土地管理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与土地管理法的要求相符合,与金山的改革发展相适应,为推进土地管理法的实施,为推进金山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会议还就进一步做好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法律意识。土地管理法对规范新时期土地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政府及主管部门对土地管理法的贯彻实施具有重要的责任,因此要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土地管理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和全社会的土地法制观念意识和耕地资源忧患意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为土地管理法深入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法制环境。
  二要深入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政府及主管部门要深入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市政府《关于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健全严格规范的土地管理制度,严格土地调控和监管,坚守42万亩耕地红线。针对本区出现的土地供需矛盾,用好用足政策,加大存量土地的盘活力度和土地整理复垦力度,从内部机制上缓解用地压力,同时积极向上争取支持。
  三要进一步提高工作实效。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对土地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变化,要努力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站在新的起点,不断提高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的实效。要形成合力,努力营造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的良好氛围;要按照控制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土地使用率,进一步做好土地管理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攻难克坚,取得新的突破。
  四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土地主管部门对法的实施具有重要的责任。要加强学习,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在法则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工作;要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执法力度,努力使老的问题逐步解决,同时杜绝土地管理实施中出现的一些违法违纪现象;要加强作风建设,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把党风廉政建设贯彻到土地管理法的实施过程中,更好地履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
  会议同时传达了区委第十届党委书记扩大会议的精神,听取了常委会办公室相关工作的汇报,研究并布置了近期工作。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各工委主任、副主任、副调研员列席了会议。
 来源:金山区人大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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