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庄仰光在位于金山区张堰镇某村的房屋拆迁得到安置款人民币三十万元的清况下,以转移钱款至他人名下、自行消费等手法,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应支付给申请人毛某的十四万余元的执行款。经金山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10月26日,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为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使区人大代表能更进一步了解法院的执行工作,区人民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该案的庭审活动并视察执行工作。 11月4日下午,10名区人大代表旁听了区法院首例网上直播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的庭审活动。 庭审过程中,区人大代表认真履职,仔细旁听,不时予以记录。庭审结束后,区人大代表在区法院电教中心举行了座谈会。与会人大代表,围绕着法院执行工作以及本案开庭审理情况畅所欲言。人大代表一致评价本次庭审前准备充分、程序规范、庭审节奏掌控有序、审判法官的仪表仪态庄重,再次展现了区法院干警的扎实工作和良好作风。 有代表认为,组织区人大代表旁听我区首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网上直播庭审的形式非常新颖,也很有效果,既体现了区人民法院在区协助执行工作领导小组的支持下严厉打击被执行人藐视司法权威,无视法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行为的决心和信心。也震慑了类似存有侥幸心理,故意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行为的其他被执行人,社会影响大、效果好。 有代表认为,旁听庭审后很有启发,对被执行人各种“老赖”行径感触很深,与去年应邀参与法院集中执行活动相结合,更加感到法院执行工作的不易,也认识到法院干警身上的压力,表示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只要法院需要协助的,将尽其所能为法院提供一切便利。 有代表结合自身的人民调解工作谈了自身的休会,认为法院拒执罪的案例给其提供了一个生动的案例,为其以后的调解工作及协助执行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素材和范例。建议人民法院要加强对该案的宣传,扩大成果。 有代表在肯定该案开庭审理效果的同时,建议区人民法院对个别协助执行义务机关不配合、不执行协助义务的行为人也要予以处罚,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的尊严,有效避免被执行人的民事责任向刑事责任的转变,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也有代表表示,将在履行人大代表职责期间,加强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建议政府加强对法院协助工作的支持,共创全社会共同协助法院执行的良好环境。 金山区法院副院长陈福才、刑庭庭长彭勇、执行庭庭长徐景华等认真听取了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