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6日上午,金山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4次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顾大同主持会议,副主任刘跃俊、施黄飞、殷金荣,办公室主任薛晓虹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所作的《关于本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情况汇报》(以下简称《残疾人保障法》)。会议认为,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残工委的指导及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全体残疾人工作者积极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作用。会议还就进一步推进《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一要进一步重视学习、宣传和贯彻《残疾人保障法》。要强化以残疾人为本的理念,同时要与司法、教育等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作,提高社会各界对残疾人工作的认识和对残疾人的尊重。
二要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残疾人事业作为公共服务的一部分,是政府的主要职能之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残疾人事业也应协调发展。要研究解决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镇级财政预算的问题,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要不断研究残疾人就业中的新情况,提高残疾人的社会地位,使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享有与正常人同等的权利。
三要努力做好为残疾人服务工作。用好用足现有的机制优势,继续做好以“阳光工程”为载体的各项社区残疾人工作。尤其要关注残疾人康复工作,按照社区康复服务“十一五”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使残疾人工作部门真正成为“残疾人之家”,在现有的水平上再创新成绩。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其他工作。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各工委主任、副主任列席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