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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上午,金山区亭林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及部分区、镇人大代表视察《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张俊宏参加视察并作讲话,镇党委副书记李美玲、党委委员朱明建、镇人大副主席杨忠林、周仁余参加视察。
代表们听取了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顾永章关于我镇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情况汇报,爱默药业有限公司和亨井联接件公司两家企业的负责人向代表们介绍了本单位《劳动合同法》执行情况。
代表们认为,《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镇政府及劳动保障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在落实责任、强化组织,开展培训、强化宣传,完善机制、强化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劳动合同意识不断增强,劳动用工行为不断规范,劳动争议得到及时化解,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对此,代表们表示满意。
同时,代表们提出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二是进一步做好基础性工作,规范和完善劳动合同文本和企业用工制度;三是要认真分析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预见性。
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张俊宏强调:《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不仅涉及政府职能转变,也涉及用人单位、劳动者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利益格局的调整,贯彻实施是一个艰巨的任务。就如何进一步推动《劳动合同法》在我镇全面贯彻实施,他提出四点要求:一、认真组织学习培训,提高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指导和管理,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管理水平;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