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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6次会议
11月30日 15:11
 

  11月29日,青浦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在青浦宾馆三楼会场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04年1—10月份财政预算执行、实施第二轮环保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四五”普法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认为,今年1—10月份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是比较好的,但同时也存在财政资金紧张、政府各部门协同理财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对会计的管理和指导监督力度还不够等问题。会议要求区政府及职能部门注重增收节支,规避财政风险;净化部门预算,完善公共财政;加强财政管理,营造良好环境;健全财政职能,提高服务意识,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严格执行预算,努力全面完成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各项财政预算任务。

  会议在审议本区实施第二轮环保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情况时指出,区政府按照“突出重点,切合实际,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可以操作”的要求,在“水气环境治理,绿化建设,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环境综合整治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行动目标和主要措施,并将具体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从近两年来实施情况看,47个计划项目已完成23个,其余项目也已启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推进第二轮环保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会议建议: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民的环保意识;进一步加强协调和督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计划项目有序进行;进一步强化管理,不断提高环境质量。

  在审议本区开展“四五”普法工作情况时,会议认为2001年以来,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认真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深入组织开展了“四五”普法各项工作,在近四年的普法活动中,全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要求,联系实际,不断创新,为全区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会议提出2005年是“四五”普法的最后一年,区政府要进一步明确目标,对照“规划”和“决议”开展总结验收工作,认真完成“四五”普法各项任务;进一步突出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不断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进一步改进形式,注重运用案例教育,努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国光、副主任陆金毛、张海珍、陈启豪、鲍凯歌、余祖平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彭沉雷、陶夏芳,区人民法院院长王秋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邢家成,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代表工作室负责人,各工作委员会驻会副主任,有关工作委员会委员,区政府办、政协办、财政局、环保局、农委、水务局、市政管理局的负责人,各镇人大专职正副主任、街道分管人大工作的领导,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还邀请部分公民旁听了有关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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