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代表当家作主的意识、参政议政的水平和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金山区人大常委会加强了对区人大代表的培训。在《金山区人大代表组2004年度工作考核实施办法》中,规定了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内容。今年以来区人大各代表组已进行了21次培训,共有1411人次的区、镇人大代表接受了有关的培训。
12月9日,金山区人大常委会在市人大培训中心举办了区人大代表培训班,有近200名区人大代表参加了培训。
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联络处处长刘燕华和交通大学社会人文学院常务副院长胡伟教授分别向参加培训的区人大代表作了《代表法与代表工作》、《人大与人大代表应当做什么》的专题报告。他们分别从制定《代表法》的背景、人大代表法定的权利和义务、人大代表的作用、人大代表执行职务要处理好的几个关系及人民代表大会的基本功能、人大代表的职责等几个方面,向代表们介绍了他们的研究成果。代表们普遍反映,参加这样的专题培训,使自己受益非浅,为今后履行代表职责、更好地参政议政提供了强大的理论基础和智力支持。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顾大同在培训结束后的讲话中,向全体区人大代表提出了四点希望:一要加强学习。代表要履行好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通过学习宪法和法律,增强法制观念,提高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水平,提高依法履行好代表的水平。二要加强与选民的联系。人大代表要履好职,重要的是与群众打成一片,了解群众的要求,倾听群众的呼声,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要保持与选民的经常性联系,主动、自觉地接受选民的监督。三要积极参加代表组的各项活动。在闭会期间参加代表组的各项活动,也是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职责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大会期间审议、建议等工作的基础和延续。四要为代表履职提供更多更好的条件。区、镇两级人大,尤其是区人大机关,要进一步为代表做好服务工作,为代表的知情知政、参政议政开辟更多的渠道,为代表的履职创造更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