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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人大常委会对本区贯彻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1月6日 16:33
 

  近日,虹口区人大常委会对本区贯彻实施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上海市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细则》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明确以一年来区政府贯彻实施上述两个法规、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情况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通过到市、区有关单位进行调研,听取法规辅导报告,实地察看区传染病隔离留观定点医院建设情况,视察市属医院贯彻实施两个法规情况,观看卫生医疗单位应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演练,组织50名代表对医疗卫生单位贯彻实施两个法规情况进行暗访和听取本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经费使用及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汇报等形式,对本区贯彻实施两个法规有关情况有了深刻的了解,执法检查更有针对性。

  在执法检查中,常委会肯定了区政府认真贯彻实施两个法规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布局还不完善,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尚未设置;二是有的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专科门诊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虽已设置,但少数医务人员特别是预检人员的工作不完全在状态上,有的设施形同虚设;三是应急指挥系统在通讯畅通和指挥处理行为规范方面尚需完善,现场流调人员和消毒人员的有关防护检测装备不适合应急状态下使用;四是非地方政府主办医院的法律责任尚不够明确,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和服务有待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常委会提出建议。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贯彻两个法规的自觉性。加强宣传,发挥科协、卫协等社会团体的积极性和作用,向群众普及科学及医疗卫生知识,提高群众预防疾病的意识和能力。要宣传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发动全社会参与和支持政府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2、完善预防、监测、医疗救治体系,提高疾病预防救治整体水平。结合城区规划的调整,进一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按要求落实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布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设置,加快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的传染病专科门诊建设,努力做到传染病预防监测全覆盖。研究市传染病医院搬迁后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制订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同时加强对传染病的监测,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疾病监测和救治水平。

  3、加大投入,合理安排,按标准完成重点项目建设。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经费要及时、足额到位,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区传染病隔离留观定点医院的新风、污水处理等环境、环保设施建设要坚持专业标准,坚持实用原则,并加强有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有关部门在编制预算时要对维护保养费用支出加以考虑。

  4、加强演练,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要面对新形势下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完善预案,加强演练,尤其是完善指挥系统。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特别是预检人员等的专业培训,增强其自我防护和预警意识。

  5、加强行业管理,进一步明确非地方政府主办医院的职责和法律责任。加强行业管理和监督工作,明确行业医院、部队医院、民办医院等非地方政府主办医院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中的地位和职责、权利和义务,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鼓励他们主动融入区域医疗救治体系。

 



 
   来源: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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