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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陈靖同志为闵行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1月31日 17:27
 

  1月24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王洪泉区长的提名,经审议和投票表决,任命陈靖同志为闵行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会上,区人民政府区长王洪泉同志因工作调动,提出辞去闵行区区长职务的请求,会议经审议和投票表决,决定接受王洪泉同志的请求。根据区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常委会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决定陈靖同志为闵行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常委会会议根据人事变动的情况,决定闵行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延期至2月22日至25日召开。会议议程由原定七项调整为八项,增加一项补选区长的议程。

  会议还传达了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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