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日,杨浦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祥明,副主任沃永光、陈丽龄、王剑明、忻伟君、沈贻初和常委会委员共19人出席会议,副区长柴尧迅、检察长储国樑也参加了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05年工作要点、2005年度会议议题安排意见、2005年执法检查计划、2005年述职评议工作的安排意见。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将《积极推动社会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始终关注解决民生问题,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列为议案的决定。会议表决通过了杨浦区人民法院方伦贵院长提请任命张谦等13人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曹北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的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齐钢生辞去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终止潘惠霖等代表资格及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会上,张祥明主任通报了区人大常委会近期的工作情况,并对做好2005年常委会工作讲了四点意见。会前,区人大常委会举行法制讲座,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黄钰作了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若干规定》内容的辅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