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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3月8日 11:29
    3月3日下午,普陀区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常委会主任陈鹤鸣主持会议,常委会副主任封利、陈心田、曹玉茂、沈原梓、蒋焕庄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陆永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骏如,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马旭升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代表大组组长,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部分区十三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维护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代表议案的审议决定。决定指出,一、关于王志刚等10位代表提出的《拓展优质教育资源,建设曹杨二中教育园区,推进我区基础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议案,会议同意教科文卫工委提出的初审意见。会议要求,区政府要从我区基础教育的现状和未来发展的实际出发,加强研究,统筹协调,要对教育园区的实施进行认真的论证,制定科学可行的方案;要以初中建设为重点,拓展优质教育资源;要遵循教育规律,积极探索符合各学龄段特点的办学机制,发挥教育园区的辐射效应,进一步推进我区基础教育的现代化。二、关于张绮丽等12位代表提出的《建造普陀区群众文化广场,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的议案,会议同意城建环保工委提出的初审意见。会议认为,建造群众文化广场,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和迫切愿望,有利于推进本区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但在以城市绿地为主要功能的长寿公园内建造群众文化广场,尚需创造条件。会议建议,区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对该议案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进一步的研究,待条件成熟后组织实施。会议还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通过了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日程等有关事项;审议通过了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候选人等各项建议名单;审议通过了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补选办法;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在石泉等六个街道试行设立代表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来源: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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