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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3月15日 10:16
 

   普陀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3月9日至10日召开。这次会议是在全区上下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区委七届六次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深入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快推进全面建设新普陀进程的新形势下召开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区委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本区的依法行政工作,补选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

  3月9日上午10时,大会举行了预备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鹤鸣代表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持了会议,常委会副主任封利、陈心田、曹玉茂、沈原梓、蒋焕庄在主席台就坐。会议表决通过了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办法;选举产生了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王妙兴等41位代表当选为大会主席团成员,曹玉茂当选为大会秘书长;表决通过了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

  3月9日下午2时,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幕。大会由执行主席陈鹤鸣主持,大会执行主席周国雄、封利、陈心田、曹玉茂、沈原梓、蒋焕庄、王妙兴、李忠道、张庭华、曹荣生、童建民在主席台前排就坐。

  大会听取了区长胡秉忠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普陀区推进依法行政和“四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共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回顾了本届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不断加强和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有力促进了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建设。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契机,以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为抓手,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的第二个部分回顾了本区“四五”普法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和主要特点。我区从2001年下半年开始实施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区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区委的要求和区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本区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四五”普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以“三个坚持”为主导,强化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作用;以“三项活动”为主线,促进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推进;以“三项工作”为主干,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全面发展。截止2004年底,全区28万人接受了“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政府的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高,有力地推进了依法治区的进程。

  胡秉忠区长报告之后,大会进行了第二项议程,表决通过了补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办法。下午4时,各代表团分组审议酝酿、讨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并推荐选举监票人。

  3月10日上午9时,大会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区委书记、主席团常务主席周国雄主持了会议,大会执行主席陈鹤鸣、封利、陈心田、曹玉茂、沈原梓、蒋焕庄、陈宏申、陈建国、顾爱华、徐志平在主席台前排就坐。

  大会首先表决通过了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名单。接着,代表们在欢快的音乐声中依次投票选举普陀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上午10时,周国雄宣布:叶小英当选为普陀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王修桐、姚军、徐建中当选为普陀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全场响起热烈的掌声,新当选的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小英起立与代表见面。

  周国雄同志在会议结束前强调, 2005年是实现我区“十五”计划,谋划“十一五”发展承前启后的一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的重要一年。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时刻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围绕科教兴区、依法治区、以德治区战略,以振奋的精神,高昂的斗志,投入到全面建设新普陀的实践中,为普陀区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普陀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完成了预定的各项议程之后,胜利闭幕。



 
   来源:普陀区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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