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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人大常委会对政府组成人员开展履职教育
3月17日 11:41
 

   3月15日,上海市松江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区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以依法行政为主题的履职教育。

  自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以来,今年是第三次对区政府组成人员进行履职教育。会议邀请了华东政法学院研究生院副院长、教授邹荣作了《依法行政是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的报告。区委副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尧鑫在讲话中指出:对区政府组成人员进行履职教育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人大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区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能的一种重要形式。履职教育的目的,就是勉励大家进一步增强国家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时刻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他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向区政府组成人员提出了三点要求:

  第一,要按照执政为民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了我党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的目标。把坚持依法执政作为改善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的重要途径,为依法行政指明了方向。2004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任务和措施要求,是依法行政的纲领性文件。依法行政,是行政机关自觉运用体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法律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依法行政,是执政为民的起点,是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是维护广大人民利益的具体体现。归结到一点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因此,要充分认识“执政之要在于为民,行政之要在于依法”的重要意义。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关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希望大家将依法行政贯穿于部门工作的整个过程,把依法行政作为部门基础性工作、全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第二,要进一步增强依法破解难题的本领。胡锦涛总书记曾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会议上指出:“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越是繁重,越要增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越要注重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这段话言简意赅、含义深刻。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政理念上必须进一步增强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观念。目前,在企业改制、房屋拆迁补偿、土地征用等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集访、群访,虽然引发矛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这些社会矛盾对政府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在处理这些复杂局面、突出矛盾的时候,不能凭老经验、老办法办事,脑海里要有法制之弦。要学会依法办事与改革工作齐头并进,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学会依法协调解决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纠纷。运用法制手段处理社会矛盾纠纷既是转变执政方式、夯实执政基础的根本,也是提高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养成遇事懂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的良好习惯,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水平直接影响行政执法的效果,关乎群众利益,关乎政府形象。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眼下,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对投资环境的要求也由以往的一般性政策优惠转向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和人文环境等综合因素上。所有这些都是以政府的依法行政为前提。因此,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区人民政府区长孙建平和各位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许一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阮荣富;区人民政府31个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委、办、局行政负责人;各镇镇长、各街道办事处主任、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各镇人大专职副主席、各街道和科技园区代表小组联络员;副处级以上区人大代表以及部分基层区人大代表列席本次会议。



 
       作者:金国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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