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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人大常委会举行颁发人民陪审员任命书仪式 ----陆瑾主任向新当选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并提出要求
3月28日 9:27
 

  崇明县人大常委会举行颁发人民陪审员任命书仪式,陆瑾主任向新当选的25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

  3月25日上午,崇明县人大常委会举行颁发人民陪审员任命仪式。陆瑾主任向25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颁发仪式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殷惠生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副主任陆兆飞、施俭以及内司工委、县司法局等有关方面负责人参加了颁发仪式。会上4名人民陪审员畅谈了当选人民陪审员的感想,并表示不辜负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的期望,牢记重托,当好一名称职的人民陪审员。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品培也发了言。会议最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陆瑾作了重要讲话,她说: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的需要,是巩固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对此,要有充分的认识。她勉励人民陪审员,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掌握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必需的法律专业知识,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要为人民用好权,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记人民的重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秉公执法、公正司法,切实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树立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发扬乐于奉献的精神,正确处理本职工作与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陆瑾主任还要求县人民法院、司法局以及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在业务培训、工作安排、参与审判活动等方面积极创造条件,提供各种方便,确保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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