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9日,松江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8次主任会议,对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区法院审判员、检察院检察员以及公安松江分局、司法局部分中层以上干部开展以“增强司法理念,促进公正司法”为主题的履职教育。会议邀请华东政法学院研究处处长游伟教授作了《更新司法理念,强化执法能力》的报告。区委副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尧鑫代表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以提高司法能力为核心,进一步体现司法为民本质。
政法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法干警要将政法工作放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其地位和作用,进一步认识到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是新时期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司法为民是新时期政法工作的本质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在履行职责时始终坚持“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的本质,将司法为民落实到每一起案件之中去,落实到每一个服务对象之中去,真正体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所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坚持司法为民的本质,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全区政法干警要按照区委的要求,坚持对法律负责、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坚持依法履行职责与积极服务大局的一致性,把握发展形势和松江实际,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找准政法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以公平促平安、促和谐、促稳定。
二.要以促进公正高效为目标,进一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公平才能平安,公平才能和谐。不平则鸣,许多社会不安定因素就是由不公平引起的。当前群众反映的社会不公平现象,除了分配领域,就是司法领域。司法公正,既是社会公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公正的重要保障。促进司法公正,在当前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
2004年2月市委下发了《关于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加快上海城市法治化建设进程的意见》。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内容。以司法权威提升法律权威,以法律权威确保社会长治久安,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执政方式的重大实践。政法部门要切实摆上重要位置,认认真真地贯彻好市委精神,全面体现到政法干警的日常工作之中。
在追求司法公正目标的同时,同样要追求司法高效的目标。效率包含着公正的精神,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司法效率越高,解决社会矛盾越迅速、越彻底,司法对社会的贡献也就越大。所以,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实现司法的高效率,同样是政法部门保持公正性、权威性和公信力的根本体现和根本要求,这是政法部门永恒的主题,也是衡量政法部门工作的根本标准。
三.要以强化干警素质为重点,进一步提升政法队伍形象。
政法部门要增强司法能力,促进司法公正,关键在于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政法干警队伍,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要充分认识加强政法干警队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它作为事关长远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来抓,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总体要求,采取扎实措施,真正把队伍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为政法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要着力强化政法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性的问题,做到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有机统一,确保政法工作的政治方向。坚持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进一步深化职业道德教育,使“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职业道德在全体政法干警中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为公正司法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