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区县人大之窗>>区县人大动态>>正文
规范村民代表会议程序 加强基层民主政权建设 ——松江区石湖荡镇人大积极探索村民代表会议新形式
4月5日 14:50
 

  党的十六大指出:“要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村民代表会议作为村民自治中民主决策的主要实现形式,代表村民行使民主权利,在完善村民自治、加强基层民主政权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会议的作用,有利于调动村民代表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助于增强村民代表的民主意识,发挥村民代表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

  松江区石湖荡镇人大从建设政治文明、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基层民主政权建设的高度出发,积极探索,加大对村委会的指导力度,加强对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在实践中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程序和方法,并率先在近日召开的新姚村一届三次村民代表会议上进行了试点。

  为了开好本次会议,在镇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村委会成立了会议筹备组,提早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分工,落实会议各项具体事务;筹备工作第一次将会议所需的文件材料全部以书面形式印发给每位村民代表,让代表们一目了然,有据可依;村委会干部向全体村民代表作了《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2004年财务资金运营情况及2005年财务资金预算安排报告》,让代表们对本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以及村委会所做的工作有了更加直观、深入的了解;会后,村民代表还分组进行了讨论、审议,积极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建言献策。

  这些举措的实施,在新姚村干群之间搭建了一个重要平台,初步形成了上下互通、干群互动、双向交流和沟通的良性循环机制,一方面为村民们提供了一个可以畅所欲言的宽松环境,有助于村民通过代表会议反映呼声、提出意见、开展批评和监督;另一方面有助于村委会及时了解和掌握社情民意、村民思想动态,化解和消除干群之间的误解、磨擦、矛盾,确保村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决策讲民主,办事重民意”在新姚村得到了真实而生动的体现。

  通过这次会议,新姚村在规范村民代表会议程序,加强基层民主政权建设方面带了一个好头。据悉,石湖荡镇人大计划把这次新姚村村民代表会议的成功经验陆续推广到其它村,力争在全镇范围内营造一个村民自治的良好氛围,集思广益,群策群力,集中最广大村民的智慧和力量,保证村级决策的民主性、合理性,为实现全镇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奋斗。



 
   来源:松江区人大办公室    作者:沈永军  
 
[关闭窗口] [回到首页]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