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区县人大之窗>>区县人大动态>>正文
静安区举行人民陪审员任命书颁发仪式
4月7日 14:44
 

  2005年4月6日上午,静安区在区人民法院举行了人民陪审员任命书颁发仪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姜耀中、副主任吴玉林出席会议,并亲自向30位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姜耀中同志在颁发仪式上,要求人民陪审员要进一步增强对人民陪审员制度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法治意识、人民意识、大局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同时还对区人民法院和司法机关做好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工作提出了要求。吴玉林同志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宣读了人民陪审员任命决定。人民陪审员代表在会上作了表态性发言。这次新任命的30位人民陪审员,是去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后首次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民陪审员。 



 
   来源:静安区人大办    作者:杨 初  
 
[关闭窗口] [回到首页]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