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杨浦区人大常委会2005年执法检查计划,4月13日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和《实施条例》)执法检查组对我区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和《实施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沈贻初参加了本次活动。
在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执法检查组对杨树浦水厂、杨浦区老年医院、杨树浦煤气厂、上海理工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江湾体育场等历史文物、优秀建筑重点保护单位进行了检查。
执法检查组对区政府近年来在保护优秀文物资源,完善文物管理体制,促进文物事业有序发展;挖掘和传承历史文物遗产,抢救和保护近代优秀建筑,提升知识杨浦文化品位;开发近代历史遗产,打造“三个百年”主题品牌等方面所作的努力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同时指出了,抢救保护历史文物优秀建筑的政府拨款偏少;相关企业和职能部门保护文物的职能意识还比较淡薄;区域内有限的历史文物和博物馆资源尚未有效利用等不足和问题。希望区政府重视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要加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社会依法保护文物的意识和责任;二要健全完善文物保护管理的运作机制,确保文物保护落到实处;三要加强各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妥善处理文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