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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人大常委会向50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
4月27日 14:6
 

  4月19日上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任命书颁发暨岗前培训开班仪式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焕聪、凌耀松等领导向卫兰等50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证书。5月1日起,被任命的陪审员将正式履行审判职责。

  会议上,区人大常委会叶焕聪副主任作了讲话,他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改长期以来陪审员由人民法院院长提名,上级法院批准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做法,是我国民主和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将为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有关规定,闵行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闵行区人民法院院长郑永鹤提请的卫兰等50名同志为闵行区人民法院陪审员。他对人民陪审员们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充分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利,为促进司法公正作出应有的贡献。二是积极履行人民陪审员的各项义务,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三、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广泛联系人民群众,为依法履职打好扎实基础。此外,叶焕聪副主任还要求人民法院要为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要继续为陪审员提供学习的条件,不断提高陪审员的履职水平。要充分发挥陪审员的作用,重视陪审员发表的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为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提供方便。

  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永鹤代表院党组和全院干警对人民陪审员们获得区人大常委会的正式任命表示了热烈的祝贺与欢迎。在介绍了法院的基本情况后,郑院长对人民陪审员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几点希望:一是要善学。要善于学习业务,提高参与审判工作的能力。对多数初次涉足司法领域的人民陪审员来说,要尽快熟悉各类案件的审判工作,不仅要有从头学起的决心,更要善于学习、掌握方法,要多听、多看、多问,学习掌握诉讼实务和审判技能的要领。二是要慎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颁布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对法官的职业道德提出了严格明确的要求。在参加审判活动期间享有与法官同等权利义务的人民陪审员同样应遵守这一准则,遵守审判纪律,共同维护审判活动的公正、高效、廉洁和规范。三是要尽责。作为由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应树立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对法律负责的观念,切实承担起闵行区人民代表大会赋予的工作职责,完成好人民法院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四是要有为。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社会阅历、熟知社情民意等方面的独特作用,丰富法官在审查案件事实、具体适用法律中的思维、判断,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仪式结束后,区法院组织对人民陪审员们进行了业务培训。



 
  选稿:陈雯  来源:闵行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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