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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人大常委会首次任命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并举行任命书颁发仪式
4月27日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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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杨浦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任命60公民为杨浦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这是区人大常委会首次任命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4月26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祥明、副主任王剑明,区人民法院院长方伦贵出席任命书颁发仪式并向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张祥明主任在仪式上向人民陪审员提出要求,他指出,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弘扬司法民主和落实宪法关于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和防止司法腐败,希望大家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要加强自我约束,遵守审判纪律,在5年的任期内依法履行职责,独立、大胆、负责地行使好人民陪审员的权利,维护正义,充分体现司法民主,为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来源: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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