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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人大常委会机关各支部再次组织集中学习,重温党章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六条基本要求,结合江君芬的事迹报告,对在第一轮“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大讨论中形成的“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先进性具体要求”和“人大常委会机关普通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进行再讨论,在深刻理解把握党员共性标准的基础上,努力使具体要求更能体现人大岗位特色。大家讨论热烈,逐条逐项字斟句酌进行修改。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因参加区委统一组织的研修班未能参加支部的讨论,研修班一结束,他们都利用休息时间,很认真地提出了书面修改意见,为机关党员树立了学习榜样。先教办将两次讨论基础上形成的具体要求,又下发给机关全体同志(包括非党同志)征求意见,使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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