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人大常委会昨天审议了区政府落实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要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情况。
为了提高审议质量,该区人大常委会专门成立了调研小组,在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的带领下,从今年1月中旬起,对本区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情况进行调研。通过走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虹口分局、区卫生局及相关单位,召开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卫生监督科负责人座谈会,组织50多名区人大代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要求,对大型超市、农贸集市、餐饮企业、食品店、宾馆、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场所进行暗访和视察,了解本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和运作情况以及加强社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想法。经对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和整理,虹口区目前食品安全情况总体良好,区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虹口分局、区卫生局是积极贯彻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要求的,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顾全大局,紧密合作,相互支持,顺利实现机构和人员平稳过渡,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全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在监管体制改革过程中始终处于正常状态,做到监管工作不断、不乱,保障了全区人民的身体健康。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1、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尚未完全理顺。由于这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原则是“先平移、再梳理、抓紧衔接”,时间较紧,因此,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市、区两级有关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的衔接跟不上,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人员编制、办公用房、设施装备的确定和配备工作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管队伍组织和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街道、镇一级层面的监管工作体制和监管网络没有得到同步的调整和落实。
2、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在此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中,整建制划转的食品安全监督员26人,占原来卫生部门监督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原卫生监督所虽承担多项卫生监管职能,但主要精力投入食品卫生的保障和监管)。在当前市场量大面广、食品安全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要全覆盖地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如果仅靠区食品药品监督所这支二十多人的队伍,显然是力不从心的。
3、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中违法行为屡有发生,食品安全存在不少隐患。有的农贸集市卫生状况差,管理不到位,出售违禁食品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超市和食品店散装食品无标识、无加盖加罩情况时而出现;一些小型餐饮店卫生条件和设施令人担忧;有的单位食品卫生管理不规范,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意识差,健康证不齐全;无证经营摊点有蔓延趋势,地下食品加工窝点屡禁不止等。
为此,常委会建议:
一、整合资源,完善机制,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食品安全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系统工程,区政府应加强管理与协调,坚持和完善食品安全联席会议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局意识,提高各监管部门联合执法合力,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卫生监督人员熟悉业务,经验丰富,了解和掌握本街、镇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的实情,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虽然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已由卫生部门转移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但根据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沪编[2004]197号文件精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所在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未变,卫生监督人员在做好公共卫生监管的同时,仍要承担起社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区政府要加强统一管理,做好有关协调与衔接工作,在维持现有行政隶属关系不变的情况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卫生监督人员继续承担原有工作职责,业务上接受区卫生局和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的双重指导,以弥补目前食品安全监管力量的不足。
二、采取切实措施,促使职能调整的有关政策及时到位。区政府要根据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针对我区在工作平移过程中出现的实际情况,研究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尽快明确和落实人员编制、经费划拨、办公用房和设施配备等方面的梳理和衔接工作,尽快充实食品安全监管力量,有计划地实行监管人员的合理流动。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添置快速检测设备,建立、健全我区食品安全监管预警机制,提高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快速反应能力。
三、加大监管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一是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要加大对奖励举报制度的宣传,加强群众性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强化对食品流通、消费领域的监管,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强食品卫生监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监测警报体系。三是加强对食品行业管理的指导,发挥企业协会作用,提高企业自律管理水平,将政府监管与企业自律相结合。四是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指导,帮助学校在保证学生午餐安全的前提下,改善学生午餐的营养和口味。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适应食品安全监管新体制的运行。目前本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调整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而有关的法律法规尚未作相应的修改,给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带来一定的困难。建议市人大和市政府针对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抓紧修改和完善相关法规,从法制上保证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和顺利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的持续、稳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