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区县人大之窗>>区县人大动态>>正文
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完善办理工作机制出成效
5月12日 11:18
 

  在4月8日浦东新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区政府就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的办理情况作了汇报。新区人代会期间收到代表书面意见248件,在法定期限内“已经解决”的占25.4%,比去年同期上升了2.9个百分点。为提高代表书面意见办理的办结率和代表的满意率,今年区人大常委会从机制上对督办书面意见工作作了进一步完善。

  一、关口前移,代表意见得到妥善处理

  每年人代会期间由于会期短的原因,书面意见组总会收到一些非本区职能范围的代表书面意见。为了使这类书面意见能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区人大常委会将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的关口前移,在会议期间边受理边审核。对不属于本区职能范围的代表书面意见,向代表做好解释工作,并帮助他们将书面意见转为信访,交相应的信访部门处理。同时对其中一些非本区职能范围且涉及面广、影响大的问题,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还亲自走访代表,实地察看、了解实情,并联系市人大代表,通过他们向市人大提出书面意见,进一步促进问题解决。通过关口前移的举措,使代表们的意见在人大找到了有效的处理途径,缩短了意见处理的周转过程,更好地促进了意见的快速落实。

  二、加强沟通,及时掌握办理动态

  在人大、政府建立月度工作例会制度沟通办理情况的基础上,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又推出了书面意见办理季度工作例会的做法。由于加大了沟通力度,人大不仅能够及时了解掌握面上的办理情况,而且对政府在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也能及时知晓,为共同推进难点问题的解决起到了积极作用。例如今年区政府通过会议反映,一名人大代表认为政府对其所提代表书面意见分办不当,不接受承办人员上门沟通的情况,给办理工作带来了困难。经区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上门了解,是因为承办单位不够重视的原因,并反馈了区政府,使这一书面意见的办理得到了顺利推进。

  三、领导督办,促进重点难点问题解决

  推进书面意见督办,领导先行。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建立了领导认领督办制度,在梳理出重点书面意见的基础上,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职以上领导与区政府领导认领办理相对应,分别认领督办1-2件重点书面意见,强化督办力度。今年区人大与区政府领导共认领重点难点书面意见26件。通过领导认领督办,一些较集中的问题如公交站点的合理设置等得到了面上的推进,一些需要资金、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书面意见得到了解决。如今年本区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民养老金、实行财政补贴的建议》,在区长牵头和人大主任的督办下,区政府将农保最低发放标准提高了21元/人/月,并对部分财力较为薄弱的镇给予专项补贴,保证新政策的落实;老镇低水压问题等在有关领导的认领督办下,也得到了有力的财政支持,列入了计划。

  四、跟踪督办,全面推进书面意见办理工作

    代表书面意见的办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办复并不等于已经解决问题,对此区人大常委会建立了后续督查制度,要求各工委针对不同的答复意见,采用不同的督查和推进办法,对答复为“已经解决”的代表书面意见开展抽查,促进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对答复为“正在解决”的代表书面意见开展继续跟踪;对答复为“留作参考”的代表书面意见进行分析;对答复为“难以解决”(主要是限于客观条件确实不能解决的书面意见)的代表书面意见,协助承办单位做好代表的沟通工作。区人大常委会还着眼于进一步提高书面意见的解决率,开展年终集中推进工作。为保证督察工作,在主任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加强对代表书面意见督查的意见,一方面要求各承办单位加强梳理,加快推进,另一方面向所有提出书面意见的代表发出对办理工作的征询意见表,了解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实践证明集中督查使各承办单位进一步增强了办理意识,书面意见的解决率和满意率均得到了明显提高。



 
   来源: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周俐  
 
[关闭窗口] [回到首页]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