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宝山区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7次会议。李贵庆主任主持会议,李燕珍、朱芸芳、徐楠、陆豪副主任及委员共19人出席会议。顾佳德副区长、区法院院长姚荣民和区检察院的领导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部分区人大代表等列席了会议。3名自愿报名的公民旁听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改善宝山拥堵现状,降低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06号)代表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会上,部分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结合“我为宝山交通献一计”议政日的情况,就办理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杨磊委员建议,区政府要充分重视代表议政日提出的意见,要进一步重视诸如道路建设的进度、管理问题;要健全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可设立“交通问题”专线电话;要关心我区交巡警队伍的建设;规划要有前瞻性、要具有人性化,对原有规划中的“硬伤”采取补救措施;要研究解决“两岛”万余辆摩托车的日常管理。政府报告中提出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建议增加“一进”,即“进机关”,以增强机关人员的交通法规意识,更好地树立国家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朱季澄委员建议,区政府要注意四方面的问题:一是主观和客观问题。造成宝山交通客观因素多,主观问题更重要。如建设中的规划问题,要在主观上尽最大努力。二是全局和局部的问题。道路交通的一些问题不可一蹴而就,有些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如集卡问题。三是本级政府解决与上级政府解决的问题。如外环线立交是宝山交通的一个难点,要集聚力量,争取市里支持,减轻外环线压力。四是短期和长期的问题。交通是长期任务,不仅是今年要关注,今后几年也要关注。陈兵委员建议,要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顾文年委员指出,方案通过后,抓实施落实很重要,要标本兼治,在可能的范围内采纳代表的建议。冯鞍钢委员指出,要注重静态交通建设的规划,现在一些小区规划早,无停车库,机关单位晚上车库闲置,可否资源共享。刘伟国委员说:淞滨路车流量大,交通拥堵,希望市、区政府采取措施,加强管理。于彦玲委员建议,要注重集装箱卡车分流问题;要加强道路建设管理,注重道路质量,现在一些道路修好时间不长又变成坑坑洼洼了。陶华强委员建议,现在市政项目施工有时在相近或相邻区域内同时进行,给交通带来不利,建议要做好统筹计划,避免重复施工。叶敏代表建议,道路交通规划要适应宝山交通建设管理发展趋势,要有前瞻性、延续性;市政项目的实施要从构建和谐社会与以人为本的角度;在交通拥堵、人多的路段设人行天桥。现我区交警支队警力严重不足,要向市有关部门建议,解决编制。佟增保代表说,铁路沿线对宝山交通的制约问题,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卞美娟代表认为,我区对黑车管理力度还不够。徐楠副主任建议:要按照交通法规,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要对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堵塞;要加强对黄鱼车的管理。朱芸芳副主任说:要加大交通管理力度,使管理硬件设施效果最大化;要通过合理交通组织,依靠科技创新,树立先进管理理念,大力加强交通信息化的建设;要加强人性化管理,做到方便、便民,如信息指示的人性化等。李贵庆主任在讲话中说,区政府高度重视06号议案的办理,广泛听取意见,办理方案有较强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人大代表在“为我宝山交通献一计”议政日活动中倾注了大量心血,广泛走访选民,实地调研,听取意见,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区政府要认真研究采纳。
此次会议首次对常委会“决议(草案)”的起草、审议、表决过程作了改进,改变了以往“决议(草案)”会前起草、会中表决的做法,将决议的起草过程放在委员、代表的审议发言之后,并将对决议的表决延至与下一议程有关事项的表决一并进行。在对政府关于06号议案办理发案进行审议发言后,工作人员随后起草了决议草案。决议草案充分反映了委员、代表的意见,使决议草案更具现场感和真实感,这一尝试和探索受到了与会人员的肯定。
决议要求区政府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我区道路交通发展规划,花大力气整治交通瓶颈路口,建立健全相应的道路疏通、保畅的长效管理机制,并加强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常委会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充分吸纳“我为宝山交通献一计”活动中代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一步充实、完善办理方案,依法实施,综合治理,努力改进我区道路交通状况。
会议根据区人民法院姚荣民院长的提请,决定任命王敏等40名公民为宝山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并举行了颁发任命书仪式。班东升代表全体人民陪审员作了简短的发言。李贵庆主任在仪式上向人民陪审员提出要求,他指出: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的需要,是巩固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希望人民陪审员要加强对宪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努力掌握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专业知识,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树立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发扬乐于奉献的精神,正确处理本职工作与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会议还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代表议案和代表书面意见规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