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保护黄浦江上游水资源的质量,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和上海市第二轮三年环保行动计划的要求,同时配合市人大常委会2005年视察水资源保护工作,5月18日上午,市人大代表、区委副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尧鑫组织市人大代表松江代表小组视察了松江西部污水处理厂、泖港生态涵养林、畜禽粪便治理工程,并乘船察看了黄浦江上游部分河段水质情况,还听取了区环保局、水务局、农委等单位的情况汇报。
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范围,涉及松江境内水域保护区面积320平方公里,占保护区总面积的38.6%,占松江区总面积的52.9%。长期以来,松江人民为了保证市、区级取水口的用水安全,保证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从全市的大局出发,恪守保护水源的责任。区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十分重视对黄浦江上游水资源的保护工作,坚持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思路,加强水源保护宣传教育,加大对污染源管理和执法力度,严格推行建设项目环保一票否决制,加大对环保基础设施的投入和生态环境的建设,保护区内先后投资8.6亿元,建设完成松江污水处理厂,松江西部水环境净化有限公司和松东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三个大型城镇污水处理厂,形成污水日处理能力15.3万吨,覆盖了水源保护区黄浦江以北的全部区域,保护了取水口饮用水源的水体质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安全。
松江区人大常委会也同样十分重视对黄浦江上游水源的保护工作,1997年8月县人大常委会作出过保护水源的决定,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随着松江经济的快速发展,取水口水资源的保护也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区二届人大常委会领导多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和相关部门的意见,2004年5月,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斜塘取水口饮用水源保护的决定”,重申和细化了饮用水源的保护范围和措施,使之更加符合当前的实际和协调发展的需要。区人大常委会还要求区环保局每月对全区28个黄浦江水质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定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情况。区人大常委会每年都组织代表视察水资源保护的活动,及时纠正视察中发现的问题,保证黄浦江水质符合标准,保证《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的贯彻和落实。
参加视察的市人大代表对松江保护黄浦江上游水资源的工作表示肯定,并希望松江要以促进水源保护区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和保障市民身体健康为主旨,进一步改善区域的整体生态环境质量,坚持恪守保护水源的责任。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木英、顾育其、王林根等陪同参加了视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