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信用卡日益普及,信用卡纠纷案件呈逐年增多的趋势,已经成为市民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日前,黄浦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对信用卡纠纷案件进行了调查研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一、存在问题:
1、部分银行一味追求发卡数量,忽视风险控制和管理、服务工作。有的银行未能对申请人和担保人的资信进行全面审核,甚至对一些无固定工作、收入和住所的“三无”人员和在校学生也允许申请,增加了经营风险。有的银行信用卡领用协议条款繁琐,内容含糊,申请人不易理解,在信用卡章程发生变化时,不能及时告知持卡人和担保人。个别银行发行的信用卡甚至无章程。有的银行电子系统存在缺陷,信用卡跨行使用时无法识别卡片的有效期,致使一些过期卡仍能够透支取现。发生透支行为后,有的银行没有催收还款的专门机构,致使纠纷时间人为延长,增加了持卡人利息负担,一些纠纷甚至超过诉讼时效期间,造成当事人丧失获得司法救济的权利。
2、部分市民和商户缺乏基本的信用卡常识,导致该类纠纷的多发。一些市民不注意保护个人信息资料,随意出借身份证明文件,致使他人冒用其证件申办信用卡引发纠纷。一些持卡人对信用卡的基本知识如免息期、复利、滞纳金、超限费等不能完全理解,又未能认真阅读领用协议和章程,一旦透支,对其后发生的一系列费用无法接受。一些市民证件被人盗用办卡,待到应诉时对透支事项一无所知,加之银行此时将其列入信用问题“黑名单”,当事人抵触情绪较大,法院审理工作也受到影响。部分商户在接受信用卡消费时,不核对持卡人签名或盖章的真实性,为信用卡纠纷的发生埋下隐患。
3、随着信用卡网上业务的发展,安全问题值得重视。近年来,基于互联网的网上转账、远程支付等信用卡业务发展较快。但较之传统的营业厅和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存在更多的安全隐患,自去年年底至今,国内就出现了数起或仿冒银行网站或通过黑客技术窃取持卡人账号的案件。一旦出现此类纠纷,调查取证比较困难,加之相关法律尚未完善,当事人权益难以保障。随着互联网应用的不断普及,未来此类纠纷必将日益增多,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
二、有关建议:
1、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银行的监管,从源头上减少信用卡纠纷的发生。2003年,韩国因大量发卡并疏于监管和风险控制,爆发了信用卡危机,国民每10人就有一人无法偿还透支款,影响了经济发展。有鉴于此,在我国当前的金融监管模式下,要进一步加大对银行信用卡业务的监管力度,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市银监局等有关部门应制订相关政策规定,督促银行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各项服务,有效控制风险,同时正确引导银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职能,促进银行之间的相互监督,避免恶性竞争,保障信用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2、不断完善个人信用征信体系,从根本上减少信用卡纠纷的发生。我市个人信用征信体系的征信范围目前仅限信用卡、消费信贷、注册会计师、公用事业缴费、大学生助学贷款等领域,今后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个人信用的征信领域,紧密依托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将不良司法记录等领域纳入征信体系。征信的地域范围可稳步向“长三角”地区甚至全国扩展,通过整合其他省市的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最终建立全国性的个人信用数据库。同时,要不断完善守信得益、失信惩戒的有效机制,当前可适当加大得益和惩戒的力度,引导广大市民的信用行为逐步走向规范,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制约,处处守信、事事方便”的良好氛围。
3、大力普及信用卡基本知识,提高全社会对信用卡的认知和应用水平。有关部门要从构建“诚信上海”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通过政府引导和媒体宣传,进一步加大信用卡基本知识的宣传力度,重点做到“三进”,即: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不断增强全体市民,特别是中老年市民的个人信息安全意识。同时还应引导、督促商户加大对营业员、收银员接受信用卡消费方面的培训力度。
4、对信用卡网上业务纠纷进行认真调研,提出应对方案。在美国,面对网上日益频繁的盗用他人信用卡账号案件,联邦和地方均设有专门执法机构,联邦调查局也建立了互联网投诉中心,在网上受理案件。我国当前应未雨绸缪,有关部门要加强调研,尽快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做好制度上、技术上和人员上的准备,更好地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各种信用卡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