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司法审判中长期实行的一项制度,由于各种原因,这项制度一直未被完善。去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这是我国有史以来针对人民陪审制度的单项立法,对陪审员制度的原则和实施方法进行了规范,使这一制度得到完善,从而获得新的生命力。
为了做好人民陪审员的任命工作,卢湾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经表决任命马玮等38人为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近日,区人大常委会举行了颁发任命书仪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江介华出席颁证仪式并讲话。
江介华主任说,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司法工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是落实宪法关于公民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重要保障;是弘扬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的现实需要;是增强司法活动透明度,强化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监督的现实需要,有利于增强司法权威性。
江介华主任对区人民法院和被任命的人民陪审员提出:要站在司法改革与发展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意义;要严格要求,秉公办案,积极履行陪审职责;要加强团结,相互配合,出色完成各项审判任务。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巍东主持了颁证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