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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的汇报。会议认为,撤县建区以来,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政治责任,以“司法为民”为工作要求,以“公正与效率”为工作主题,坚持强化刑事审判能力,提高审判质量,加强刑事审判规范,稳步推进审判改革,3年多来共受理刑事案件1411件,审结1389件,有力地打击了各类刑事犯罪,为维护奉贤地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司法保障,作出了贡献。会议在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所做工作的同时,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要正确树立指导思想,认真做好每一环节工作。要从加强和巩固党的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认识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性,以应对当前刑事案件的高发期。要认真贯彻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严格把握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严格刑事审判程序。进一步加强刑事判决书中对罚金、赃款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判决的落实。并重视和提高法律文书的质量。 二、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司法工作。对一些有争议的、重大的案件,如对事实认定有重大差异的,自首认定不一的,罪名有更改的案件,应加强与检察院等部门的及时沟通,共同做好司法工作。对刑事案件,特别是一些疑难复杂案件的庭审,可通知公安旁听,有利于公安部门及时了解判决情况和结果,了解刑侦工作存在的问题,从而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办案水平,同时,判决书也应及时发给公安部门。 三、要将刑事审判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将刑事审判工作成果运用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去,实现审判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结合。要加强典型案例的宣传和重案要案的公开宣判,扩大法制宣传的影响,既增强群众预防和应对犯罪的能力,又对犯罪分子产生威慑力,以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 四、积极应对刑事审判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面对刑事案件高发期和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司法部门要加强研究,寻找对策,特别是加强对薄弱环节及法律空白点的研究。并积极向上级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努力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会议还讨论了区人民政府的人事任命议案和区人民法院的人事任免报告,并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伟民主持会议,副主任叶菁权、张根舟、李吉瑞、庄解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驻会委员,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有关领导,区府办、公安局奉贤分局、司法局、综治办等部门有关领导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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