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湾区人大常委会于5月份对区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进行了审议,认为我区有关职能部门对残疾人工作十分重视,从残疾人最迫切的需求出发,努力为残疾人谋利益、办实事,各项工作成绩显著。2001年4月我区被授于“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区”,2003年底又被命名为“全国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
但是在调查中,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为了使我区残疾人工作能再上一个新的台阶,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优化助残扶残的社会环境。
目前社会上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因此要加大《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努力提高市民助残扶残的文明素质。另外,在残疾人群中,也要加大宣传力度。目前我区有残疾人13000余人,但持残疾证的只有近5000人。没有持证的残疾人有多种原因,如有部分残疾人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可以享受残疾人待遇;有的可以领取残疾证,但基于种种原因而不愿领取等。针对这种情况要在这些人群中加大宣传力度,真正保护好每个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二、要进一步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在助残扶残的广度、深度上下功夫。
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把残疾人工作纳入本部门计划,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发展还不平衡,有的部门、单位思想重视不够。如残疾人的就业问题,按规定,各部门、单位均须按在职职工1.6%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但有些部门、单位宁可缴纳就业保障金,也不愿录用残疾人,这给残疾人就业造成了一定的困难;有的单位宁可给残疾人发工资,但不需要残疾人上班。这不仅影响残疾人就业,更使残疾人的心灵受到了伤害。
目前持证的残疾人享受了很多的优惠政策,对他们的关爱也比较多,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的无证残疾人没有得到应有的关心和照顾,有好多实际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如有一部分残疾人因长期卧床不起,甚至连外头的世面也没有见过,对这些特殊残疾人,如何体现政府对他们精神生活的关心;再如,政府发给残疾人的残疾车,全区只有200多辆,分布到各小区实际数量很少,但在社区停车收费较多,残疾人本身收入很低,费用难以接受,这些问题如何照顾解决;对住在老式房子的残疾人,设施条件差,如何帮助他们适当改善等等,需要进一步关心,在助残扶残的广度、深度上下功夫。建议在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时,将助残扶残的内容纳入验收考核,进行规范化的操作,同时给予必要的扶助,使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得到保障。
三、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探索为残疾人办好难事、实事的办法。
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的生活状况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由于各种原因,有些问题尚不能够得到解决.因此要加强调查研究,制订一些既符合法律法规,又符合本区和个人实际的办法,切实解决残疾人的一些实际问题。如:残疾人每月生活费是290—380元,如果生了大病、重病,医药费就无法承受,政府虽然有些补助,但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对年龄较大或年龄较小的残疾人,对辅读学校毕业的学生或上班工作有困难的残疾人,很难推荐就业,过去有福利工场,既解决了他们一些生活费,又得到了精神上的安慰,现在取消了,还有什么办法和措施可采取;残疾人安排就业后,又遇到单位改制、歇业、下岗、关闭,生活再次发生了困难,为了不将这些人群推向社会,如何与单位协调解决;精神残疾对家庭和社会危害较大,如何建立一种积极的社会机制,帮助精神残疾人康复和重返社会,如建立精神残疾者免费服药制度,发病期间免费治疗政策,建立无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自身对社会有伤害能力的残疾人集中监护制度;目前盲人和三瘫一截(脑瘫、偏瘫、截瘫、截肢)残疾人因行动不便,给生活带来了困难,如何组织和扩大志愿者队伍,为他们提供服务,来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政府化了大量的财力,在人行道上铺设盲道,但现在有部分盲道被挤占,给盲人行走带来危险,如何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等等。通过调研,切实解决一些残疾人关心的实际问题。
四、要加强残疾人的学习教育和助残员的业务培训。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文化低、生活困难、接受教育机会少,对他们出现的一些过激情绪,我们要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同时要健全完善制度措施,组织他们学习,进行思想道德法律等方面的教育,并且将这种教育延伸到家庭亲属,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从而体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另外,我区各街道都建立了助残员队伍,残疾人帮助残疾人是一个相互帮助的有效措施,因此要加强对助残员和各残疾人协会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修养和业务能力,以便更好地做好助残扶残的各项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多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