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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在平常的信访接待中,发现少数来访者,尽管在检察院对其举报或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将不存在问题的结果依法告知后,仍不断地来信和来访,形成“缠访”现象,给检察院的开展正常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针对这一情况,虹口区检察院邀请有关心理、医学专家等对这些“缠访者”进行排摸分析,发现他们在心理上或多或少西存在一定的心理障碍和人格偏差,通过正常的信访接待程序是无法使其息诉的。如,申诉人祁某,其举报的问题经查没有依据,有关机关亦已依法答复,但他仍到处写信。经分析,祁某是因长期被监押而产生对社会不满和愤恨情绪,通过到处写信发泄心绪。 为切实做好检察环节的息诉维稳工作,虹口区检察院创新举措,大胆尝试,在检察信访接待工作中引入“心理咨询”这一医学手段,邀请心理咨询师配合有关工作人员开展信访接待,并将排摸到的该院历年来受理的“没有具体困难要求或反映的情况经查已不存在,仍多次上访”的多次多头信访者作为试点工作对象,以积极推动“缠访”问题的有效解决。 该院对运用心理咨询配合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做了明确的规范:一是明确心理咨询手段的运用方式和范围,在信访接待中,由心理咨询师对来访人缠访心理原因进行分析,从医学角度提出疏导建议,供信访人员参考;二是明确工作对象,以该院历年来受理的可能存在心理障碍或缺陷的多次多头信访人为试点对象;三是指派专人与心理咨询师联系,跟踪试点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同时,还定期向心理咨询师宣讲相关的检察业务知识和检察工作规程,加深心理咨询师对介入检察信访必要性的了解,并对有关事项保密。四是建立反馈制度,将案件处理结果告知心理咨询师,有助于进一步开展相关工作。在试点中,有关心理咨询人员采用了“三步咨询法”的工作程序:首先是阅读相关书面材料,听取情况介绍,提出初步接待方案;其次是陪同接待,进一步了解情况;再次是制作咨询报告,提出具体意见,供有关经办人员参考。 采用心理咨询介入检察信访接待工作,虹口区检察院在解决“缠访”问题上取得了初步成效。如:为使“缠访者”祁某从不断写信中转移和解脱出来,该院与其亲属进行沟通,并多次与祁某进行有针对性地谈话,最终使祁某讲出举报的真实动机,为下一步做好息诉工作奠定了基础。 通过心理咨询辅助检察信访工作的试点,虹口区检察院认为其积极作用在于:1、能确定缠访人上访的真正原因。通过咨询师的访谈,了解到信访人不断上访的深层次心理驱动因素,从专业的角度分析引起这些心理障碍的原因,使信访接待工作对症下药,事半功倍。2、能选择适当的信访接待方案。对于有心理障碍的信访人,如果仅就事论事地进行答复,并不能消除他们上访的真正心理驱动因素。通过了解来访人生活经历、工作情况、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心理障碍因素,可以确定适当的疏导方案,增强息诉的效果。 虹口检察院认为,做好心理咨询辅助检察信访工作还需要争取多方配合,才能最终化解矛盾。一定的心理治疗方案只能暂时疏解来访人的心理困惑,要真正使来访人的心理障碍得到治疗,还需要其家人、同事、朋友以及社会各方的共同支持与配合,才能真正解决“缠访”顽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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