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民众对新区环境质量状况的知情权,进一步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和浦东新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的知晓率;鼓励公众参与,广泛集中民智,同时为新区人大常委会作出推进新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的决定提供依据。2005年6月6日,来自新区24个街道、镇的人大代表、市民代表及新区环保市容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共100余人出席了由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新区创模办、环保市容局共同组织的新区河道黑臭整治专题听证会暨市民论坛。
会议以多媒体演示的形式通报了新区2004年度水、大气、噪声等方面的总体环境指标和质量状况,对部分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进行了通报批评;重点介绍了新区中心城区河道消除黑臭工作的情况,并以听证方式充分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关于新区河道黑臭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参加听证的代表认为,近年来,新区水环境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水环境面貌得到较大改善,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新区河道黑臭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水环境治理工作中还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是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污水纳管率低,污水直排河道现象严重;部分企业和市民的水环境意识亟待提高,填堵河道、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等现象严重;河道淤积,护岸被硬质化、渠道化,水流不畅,水体置换能力差,河道整治工程前期推进力度尚需加大;水务执法成本高而违法成本低,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
参加听证的人大代表、市民代表提出:
1、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加强宣传教育,让各政府部门充分认识到,河道黑臭整治工作既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也是有效落实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注重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改善新区人居环境”精神的需要。要让全体市民认识到,“水是生命之源,保持水质洁净就是爱护自己的健康”、“象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水环境”。
2、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治理工作。对企业诚信管理办法等有关环保规章制度要加强公示,新区百条河道整治计划要在互联网上公布。要向群众公开政府在水环境治理方面的投入,让群众对投入的力度、效果进行评判。对化工工业的污染要加强研究、宣传,提高群众对环境污染危害的认识,从而提高环保意识,督促政府防止污染物排放。区政府要采取多种途径提高全体市民的环保意识,如组建以离退休人员、学生、社工干部等为主体的环保宣传、监督志愿者队伍,营造“保护水质人人有责,污染水源人人喊打”的氛围。
3、要多方筹集资金。区政府要增加财力投入。新区有关部门要积极与市有关方面联系,将新区沿江地区居民上缴的排污费返还给新区,用于水环境整治、保护。要逐步对新区自来水公司供水的地区开征排污费。要深化融资改革,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构架建立街镇负责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治理谁得益”等原则筹集资金。要制定政策、法规,要求新建小区预留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资金。
4、要突出重点、多管齐下、循序推进。新区要根据污水纳管条件是否成熟确定河道综合整治方案,把具备纳管条件的河道作为重点整治对象。要采用多种方法治理河道,除污水纳管外,还可以采用生态方法,如利用外环线林带吸纳污水,对此要加强科研,进行尝试。要加强污水管网建设,发挥好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功效。要尽快落实资金,把河道污染源治理项目作为实事工程尽快启动。要进一步明确治理河道黑臭工作的时间节点。
5、要从整体考虑,加强协调和管理。河道、水系是相互贯通的,要从整体考虑,既要按区域整治,又要按流域整治,不能人为割裂开来。要协调好河道流经的各区域之间的关系,共同治理,正本清源。要标本兼治,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管理,既抓河道整治工程,又通过提高纳管率控制污染源。历史遗留问题要分步解决,规划部门对新项目建设要严格把关,凡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坚决不准上马,避免产生新的问题。对紧邻河道的建设项目,要求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中专项增加施工期间河道保洁、保畅预案,该预案未经环保部门认可,建设部门不予核发开工许可证。要采用市场化手段加强河道养护管理。
6、要进一步完善法制、机制。要向有关立法部门提出对法律、法规的修改意见,加大对违反水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各委、办、局、开发公司要明确职责、密切协作,区、街镇、居委会和村要层层发动、层层落实,形成“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齐抓共管格局。
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参加听证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和说明。区政府负责人表示,听了人大代表、市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既感到责任重,又感到信心足。下阶段,新区将重点抓好提高污水纳管率、加强河道黑臭整治、科学治理水环境等工作,希望新区群众积极参与,全社会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