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对县环保局局长沈俊周和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沈克勤进行述职评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陆瑾、副主任周世民、殷惠生出席会议,副县长张国坤、常委会驻会委员及各乡镇人大专职正副主席列席会议。会议由周世民副主任主持,陆瑾主任作重要讲话。
会议听取了县环保局局长沈俊周的述职报告和述职评议工作小组对沈俊周同志履职情况的调查报告;听取了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沈克勤的述职报告和述职评议工作小组对沈克勤履职情况的调查报告,然后对两位同志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评议。会议认为,沈俊周同志自担任县环保局局长以来,能够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履行职责,团结和带领环保局的全体同志,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在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中发挥了职能作用。同时加强队伍建设,促进机关作风转变,积极为基层排忧解难。在工作中体现了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作风深入,办事果断,为人谦和,勤政廉洁,是一位称职的环保局局长。沈克勤同志自担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以来,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意图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紧紧依靠本部门的干部职工,切实履行各项工作职能,积极推进本县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服务基层和群众,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工作成效显著。工作中体现出较强的工作能力和领导水平,办事果断,为政清廉,是一位称职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向两位同志提出了如何进一步履行好职责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要求被评议的两位同志,要认真落实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整改,不断推动部门工作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