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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2次主任会议
7月6日 14:39
 

  6月29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2次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加快休闲旅游业发展、实施第二轮环保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讨论,提出了意见建议。

  关于《会计法》贯彻实施情况,会议认为,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认真抓好贯彻实施《会计法》的宣传,加强会计诚信建设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全社会会计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会计行为不断规范,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但是在贯彻实施《会计法》过程中,宣传贯彻还存在着宣传缺乏的深度和广度不够,部分单位会计信息失真还时有发生,会计执法协调机制还不够完善,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会计工作的监管没有完全到位,民营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还相当比较薄弱等问题。为此,会议提出要求进一步强化对《会计法》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单位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职的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小企业的会计行为;进一步加大对《会计法》的执法力度;真正使我区的会计工作向纳入法治化方向迈出新的步伐轨道。

  关于加快发展休闲旅游业的情况,会议认为,近几年来,青浦的旅游业发展迅速,产业队伍不断壮大,朱家角、东方绿舟等一批“四A”级景点已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相当的知名度,旅游业对本地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逐步显现。但是,青浦的旅游业依然存在着资源分散,、效益较低;旅游环境不容乐观,、公共设施和配套设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建设滞后、同构性竞争激烈等问题。为此,会议提出要求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形成共识,充分认识加快休闲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规划,明确定位,塑造品牌;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有效整合旅游资源;进一步加强基础性工作设施建设,加快休闲旅游业发展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旅游开发的首位。

  关于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重点项目推进情况,会议认为,到目前为止,“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47个项目已启动46个,25个项目已经全部完成,21个项目已经完成了阶段性任务,还有1个项目至今尚未启动,“三年行动”计划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是由于配套资金未能及时到位、有关政策和措施不够完善、部分项目需要上级有关部门协调等问题,影响了“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的实施进展,特别是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任务仍然艰巨、畜禽牧场退养关闭工作难度较大。为此,会议要求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加强协调,努力完成重点项目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资金,加大污水厂管网建设力度;完善措施,加快畜禽牧场退养关闭;落实项目,切实做好就业安置工作;健全机制,加强对淀山湖的长效管理。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国光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陆金毛、张海珍、陈启豪、鲍凯歌、余祖平出席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主任、驻会副主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代表工作室负责人及有关秘书,区政府办、财政局、旅游局、环保局、农委、水务局的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和有关工委委员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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